[采购公告]枣庄市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清查服务与办公楼空调维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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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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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清查服务与办公楼空调维修
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
二、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枣庄市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清查服务与办公楼空调维修
四、项目编号:ZZ2018-TQZX-01
五、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采购服务商名称:
包段 | 项目内容 | 拟采购服务商名称 | 金额(元) |
A |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清查服务 |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10000.00 |
B |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维修 | 枣庄奥达电器有限公司 | 124582.00 |
A包:枣庄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清查是在枣庄市财政在用的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基础上实施的,且省财政厅、枣庄市财政局的资产管理系统都是由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研制的,基于和省、市财政系统的一致性,软硬件系统数据格式接口的配合及升级维护的方便性, 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拟采购服务商为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包: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空调为大金中央空调,枣庄奥达电器有限公司为大金性空调枣庄地区售后服务指定维修店,为保持中央空调系统生产、安装、运行的延续、一致性和兼容性,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拟采购服务商为枣庄奥达电器有限公司。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从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需求技术指标不合理性的意见)形式反馈至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公告期后提出异议的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0632-7605599
邮箱:tqzbdy@126.com
2、枣庄市财政局: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枣庄市财政局830室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