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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及遥感监测系统项目2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受咸阳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咸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及遥感监测系统项目(2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及遥感监测系统项目2标段
二、采购项目编号:CZBXA-18019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
   (1)2标段:基础硬件设施部分
(2)采购预算情况:2标段:(基础硬件设施部分) 233.70万元
(3)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四、采购人名称:咸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联系人: 毛 工
地址: 咸阳市玉泉西路环保综合实验楼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2标段(基础硬件设施部分)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完全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6 月 11日至2018年 6 月 15 日(9:00-11:30 ;14:0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 3 日14:30
(2)开标时间:2018年 7 月  3 日14: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西安东关正街支行
账      号:26120701040002055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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