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353泵站(贲苑线80欧变)、北韩西路泵站(界墩线100欧变)、连申线泵站(自由线160欧变)、如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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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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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2}339号。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353泵站(贲苑线80欧变)、北韩西路泵站(界墩线100欧变)、连申线泵站(自由线160欧变)、如海运河闸站(西线江海西路160欧变)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
(2)招标范围:353泵站(贲苑线80欧变)、北韩西路泵站(界墩线100欧变)、连申线泵站(自由线160欧变)、如海运河闸站(西线江海西路160欧变)采购及安装 | |||||||||||
(3)计划工期:合同签定后45日内完成 | |||||||||||
(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 |||||||||||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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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 (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 8日-2018年6月22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6月22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
7.其他事项 | |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整。 (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并携带 CA证书及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按苏建招办(2013)4号文第25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含分析表的电子文件叁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 |||||||||||
8.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1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财务状况 |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无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机电工程二级] (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企业信誉 |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其他要求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详见须知 |
工期 | 详见须知 |
工程质量 | 详见须知 |
投标有效期 | 详见须知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须知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合同 |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投标报价(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