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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中国电建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项目一、二期工程工程机电工务设备、供电车间检修设备(A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7/13-1811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铁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项目一期工程机电工务设备、供电车间检修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成都18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火车南站~天府新站(含龙泉山隧道),线路长41.162km,均为地下线,沿线设站7座。由北向南依次为火车南站、锦城广场站、世纪城站、海昌路站、福州路站、兴隆站、天府新站,均为地下站。在合江镇设车辆段综合基地1座,设主变电所2座,分别为香山主变电所(与1号线三期合用)、合江主变电所,控制中心设于新苗控制中心(二期)。
招标范围:成都地铁18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工务设备、供电车间检修设备采购、组装、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标段划分:本项目2个标段,包件A为:机电工务设备;包件B为:供电车间检修设备。
采购数量:详见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清单。
计划交货时间:
1)2018年12月30日前,设备分批到货,分别运抵合江车辆段;
2)2019年5月30日,设备试运行;
3)2019年8月30日前,办理设备竣工验收和交接手续。
4)上述工期为计划工期,实际到货时间在设计联络阶段明确,买方有权调整工期。
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合格率达100%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投标人须接受成都轨道交通集团《建设项目关键子系统、设备、部件及重要材料品牌或供应商名录库遴选办法(试行)》的管理,选择本项目合格的设备材料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专业承包商;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
3.1包件A机电工务设备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2个及以上国内轨道交通车辆段(或类似检修基地)工艺设备及服务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至少1个为已完工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有效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复印件为准,已完工业绩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复印件为准。
3.2包件B供电车间检修设备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1台已完工的电气试验车供货业绩,且具有1个已完工的含有供电车间检修设备的总承包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提供合同货物清单复印件。
4、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要求:
4.1 包件A机电工务设备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轨道交通车辆段或类似检修基地工艺设备及服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经验,且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能证明其从业经历的验收报告(或合同买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轨道交通车辆段或类似检修基地工艺设备及服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经验,且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能证明其从业经历的验收报告(或合同买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不得兼任其它线路、项目的负责人。
4.2 包件B供电车间检修设备要求
1)投标人须为该项目设立项目部,并在成都设立售后服务部;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并具有一个以上在城市轨道交通类似项目中担任同等职务的管理业绩,提供对应岗位的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劳动合同、开标当月之前6个月的社保连续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未连续3年出现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没有处于四川省、中国电建投标禁入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9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并已支付招标文件标书费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无纸质版)。
3、招标文件每包件工本费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标书费缴纳方式:
4.1 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中和镇中和大道二段2号天益国际6层602办公室(指挥部设备物资部)。
4.2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汇款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户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铁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账号:22817101040019969
5、标书费缴纳、投标保证金退还、采购平台确认联系人
设备物资部联系人:郎工   电话:028-8561253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中和镇中和大道二段2号天益国际7层715会议室(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铁建设指挥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铁建设指挥部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中和镇中和大道二段2号天益国际
邮    编: 610212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  zdjct_shebei@163.com                   
 
招标机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A座405室
邮    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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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41092804@qq.com                              
八、监督机构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10-58368639,010-58367883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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