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开第四幼儿园前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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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开第四幼儿园前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公告)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经开第四幼儿园筹建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西安经开第四幼儿园前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安经开第四幼儿园前期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XHZX-FW-2018-0037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经开第四幼儿园筹建办公室 地 址:西安市凤城十二路凯瑞大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采购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凤城十一路文景广场1号楼17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本项目分四个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
1、项目用途:学校建设 2、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一包:供应商应具备具有建筑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注册咨询工程师; 二包: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咨询(市政交通类)乙级或城乡规划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注册咨询工程师或(城乡规划)注册规划师; 三包:供应商应具备具有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编制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城乡规划)注册规划师; 四包:供应商应具备文物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考古勘探资格证》;拟派负责人具有《考古勘探领队资格证》;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凤城十一路文景广场1号楼1701室。 3、文件售价:每包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下午14:30止。 磋商时间:2018年7月3日下午14:30(逾期递交,恕不接受)。 3、磋商地点:西安市凤城十一路文景广场1号楼1703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安门青年湖支行 账 号:0200204319200049382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