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三封寺镇华一村宝兹观渠道建设采购项目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华容县三封寺镇华一村宝兹观渠道建设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4日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全称): 华容县移民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华容县华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鉴证方:华容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股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1、甲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2、乙方的竞标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及承诺。
二、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华容县三封寺镇华一村宝兹观渠道建设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华财采计(2018)130号
(3)项目内容: 华容县三封寺镇华一村宝兹观渠道建设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 项目经理: / 。
三、 合同标的及金额(详细工程量清单,见后附乙方报价文件)
四、工期、建设地点
1、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
2、建设地点: 项目现场
五、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经县移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验收合格,以审计局验收审计结论为依据,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后结算工程款。
六、质量保证
1、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工程质保期:工程整体基本质量保证期要求为1年,从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算起。
七、工程监督验收
1、合同签订后项目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或甲方代表对项目建设施工的全程监督。
2、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职能、专业部门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签订所确定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监测费第一次由甲方承担,如不达标,其后监测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3、验收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操作规程﹑规范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完工,因乙方原因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2‰的违约金。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 ;
2、 。
十一、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二、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违约,甲方终止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工程;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工程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三、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二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8 年 5 月 3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华容县移民局
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4日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全称): 华容县移民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华容县华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鉴证方:华容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股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1、甲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2、乙方的竞标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及承诺。
二、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华容县三封寺镇华一村宝兹观渠道建设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华财采计(2018)130号
(3)项目内容: 华容县三封寺镇华一村宝兹观渠道建设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 项目经理: / 。
三、 合同标的及金额(详细工程量清单,见后附乙方报价文件)
序号 | 单项内容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渠道建设 | 米 | 400 | 1471.25 | 588500.00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小写): 588500.00元 (大写): 伍拾捌万捌仟伍佰元整 | |||||
1、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
2、建设地点: 项目现场
五、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经县移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验收合格,以审计局验收审计结论为依据,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后结算工程款。
六、质量保证
1、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工程质保期:工程整体基本质量保证期要求为1年,从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算起。
七、工程监督验收
1、合同签订后项目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或甲方代表对项目建设施工的全程监督。
2、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职能、专业部门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签订所确定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监测费第一次由甲方承担,如不达标,其后监测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3、验收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操作规程﹑规范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完工,因乙方原因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2‰的违约金。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 ;
2、 。
十一、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二、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违约,甲方终止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工程;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工程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三、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二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8 年 5 月 3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华容县移民局
甲方(采购人):(公章) 华容县移民局 项目负责人: | 乙方(供应商):(公章或合同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手机: 公司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备案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