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本级]市委农村工作部本级办公桌椅项目采购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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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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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办公桌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萍乡市博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6月15日起至2018年06月19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萍乡市委农村工作部(联系电话:0799-6832563,
地址: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市行政中心1号楼1838室)和中共萍乡市委农村工作部本级(地址: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市行政中心1号楼1838室,联系人:中共萍乡市委农村工作部本级,联系电话:0799-6819351)。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萍乡市委农村工作部(联系电话:0799-6832563,
地址: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市行政中心1号楼1838室)和中共萍乡市委农村工作部本级(地址: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市行政中心1号楼1838室,联系人:中共萍乡市委农村工作部本级,联系电话:0799-6819351)。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中共萍乡市委农村工作部本级 | ||||
项目名称 | 办公桌椅 | ||||
项目金额 | 53,880 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萍乡市博昌实业有限公司所提供办公桌椅,符合市委农工部所需采购要求,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专家姓名 | 刘大伟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萍乡市萍源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所 | ||||
专家2论证意见 | 萍乡市博昌实业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办公桌椅符合市委农工部所需采购要求,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同意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专家姓名 | 邓文红 | 职 称 | 会计师 | ||
工作单位 | 萍乡市锅底潭水库管理局 | ||||
专家3论证意见 | 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同意由博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办公桌椅。 | ||||
专家姓名 | 黄建明 | 职 称 | 专家 | ||
工作单位 | 萍乡市委农村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