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消防大队华光街中队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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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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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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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73-1840GNJLGCGK159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消防大队华光街中队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长春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长春新区公安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消防大队华光街中队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新区消防大队华光街中队院内。 2.3建设规模:长春新区消防大队华光街中队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18年7月16日开工,2018年8月16日竣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注: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审核原件,备案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长春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华光街11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 编:130022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431-81150785 2018年6月19日 |
发布日期:2018-06-15 16:34: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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