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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地方税务局服务器、网络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地方税务局服务器、网络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地方税务局委托,现就苍南县地方税务局服务器、网络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CNDL2018315-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要求等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苍南县地方税务局服务器、网络等设备维保服务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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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2幢20-22号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09:30整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楼)
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7月3日09:30整
八、磋商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交付方式:汇款/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苍南支行
   银行账号:1203 2840 2920 0215 844
十、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书面质疑受理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上江小区12幢20号
 联系人:陈善,联系电话:0577-68878599;E-mail:chenshan@cnsbzc.cn
2、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a) 报名资料封面(封面文字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格式自拟)
b) 报名登记表(原件)(模板附后);
c)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提交的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原件)(模板附后);
d)供应商针对前来报名者开出的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f) 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组织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购领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潜在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编号为CNDL2018315-1的报名材料和购买编号为CNDL2018315-1磋商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和要求:
   1)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浙财采监【2018】2号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认定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定,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
   2)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3)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5158528256/0577-68878599
传    真:0577-64719599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2幢20号
E-mail:649576077@qq.com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点:灵溪镇江滨路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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