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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中共华宁县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咨询服务(更正公告2)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共华宁县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咨询服务(更正公告2)
发布时间:2018-04-16
招标公告(更正公告2)
1.招标条件
“中共华宁县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华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现对中共华宁县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具备相应能力及经验的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共华宁县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咨询服务
2.2招标编号:E5300000000618001090
2.3招标范围:中标人为上述建设项目提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进一步深化完善现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使之深度达到政府相关部门及招标人要求;
(2)进行尽责调查,编制项目产出说明和PPP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设计PPP合作模式(含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公司股权情况、风险分配基本框架、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项目边界条件、监管架构、采购方式选择、项目移交条件等)、拟定项目绩效考核办法,拟定项目定期评估办法等有关内容;
(3)按财金[2015]166号文《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纳入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工作,按照PPP项目流程,积极做好各阶段信息、资料填报工作;
(4)编制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组织协调评价论证相关工作;
(5)根据项目经济可行性分析结果,编制详细PPP项目实施方案;
(6)完成PPP实施方案、项目合同及其他相关手续及材料的报批工作;
(7)按照财金[2017]1号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招标人及项目实施机构应公开的项目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公开相关信息;
(8)协助完成选择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文件和采购文件相关内容编制,并协助完成社会资本方的采购等工作;
(9)拟定谈判策略和方案,协助招标人与社会资本方就PPP项目合同进行沟通、谈判;
(10)起草PPP项目合同(含项目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章程等),协助招标人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
(11)就PPP全过程所涉及的商务、融资、财务、法律及其他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12)PPP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需要的其它咨询服务。
2.4质量要求:中标人编制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PPP实施方案均应一次性通过评审,获得批准;中标人涉及的PPP模式在预定时间完成项目采购,项目执行状况良好。项目各阶段工作成果及PPP模式所有程序满足国家及行业关于PPP项目实施的规范要求。
2.5咨询服务周期:从签署咨询服务合同至项目公司组建完成。
中标人自签署咨询服务合同至出具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时间不得超出45日历天。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产出说明、初步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等项目识别阶段有关资料的编制工作;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后7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等项目准备阶段所有资料的编制工作。
2.6费用支付:本项目咨询服务费于本项目纳入国家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后一次性付清。如中标人未能完成本项目纳入国家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工作内容,招标人不支付费用,对已完成的工作阶段和工作内容不予付款。项目入库完成后中标人仍须提供相关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直至咨询服务期满为止,期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如无法直接参与投标的,可授权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授权其代表总部参与投标的授权书);
3.2类似业绩: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3项与本项目性质及规模类似的业绩,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投资(或金融)、法律、财务、经营等管理人员;
3.4投标人须熟悉PPP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在PPP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方面具有咨询服务能力;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
3.6投标人具备下列任意资源库入库资格:
3.6.1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机构库入库单位;
3.6.2云南省财政厅财政经济建设领域PPP项目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入库单位;
3.6.3云南省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第三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入库单位。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27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ynzbw.com),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持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前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503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3完成报名后,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2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系统上确认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4未按4.2、4.3条要求报名并确认的投标人视为未完成报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详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将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华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宁荣街(教师小区物管楼)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1149904474@qq.com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变更公告2.docx2018-04-23 14:55:21
2变更公告.docx2018-04-18 13: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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