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道路积尘监测、评估及放射源监督性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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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乌鲁木齐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道路积尘监测、评估及放射源监督性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道路积尘监测、评估及放射源监督性监测服务
二、项目编号:JWZB(2018)Z-205
三、招标人:乌鲁木齐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四、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预算:107万元
七、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
包号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第一包 | 乌鲁木齐市道路积尘负荷监测 | 70 | |
第二包 | 乌鲁木齐市典型道路积尘负荷监测评估 | 18 | |
第三包 | 乌鲁木齐市IV、V类放射源监督性监测 | 19 | |
(2)提交成果日期: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成果报告。
八、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九、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2016或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4)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任一月社保缴纳证明;
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2)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3)地点: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楼1503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西路106号建设大厦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3巷35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支行营业处
行 号:102881001511
帐 号:300201510902494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