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代磐安县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基准地价更新及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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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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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 采购人名称: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PACG2018-DY-019
三. 采购项目名称:磐安县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基准地价更新及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 申请理由: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浙江省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年度更新技术规定(修订)》《浙江省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和《浙江省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电子成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专家组讨论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一标段:金华市兰德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二标段:金华凯宝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规划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一标段:金华市兰德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二标段:金华凯宝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规划有限公司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浙江省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年度更新技术规定(修订)》《浙江省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和《浙江省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电子成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专家组讨论同意单一来源采购,主要考虑以下原因:
一、项目时间紧,分别要求在2018年8月和2018年底完成;
二、拟定两家供应商,都为上一轮低效用地规划和基准价服务单位,对本县范围内的情况熟悉,业务掌握基础资料实。在服务期间服务态度好,质量高。项目在技术上的要求比较高,并需要了解熟悉的服务单位更妥当。
三、与周边的县市做了对比,本项目最高限价相对低。
综上所述,两个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3867998118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路12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磐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葛玲玲
监督投诉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街88号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证意见表6-22.doc
90K
专家论证意见.jpg
93.6K
二. 单一来源编号: PACG2018-DY-019
三. 采购项目名称:磐安县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基准地价更新及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磐安县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 | 1 | 项 | 18万元 | 附件 | |
2 | 基准地价更新及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 | 1 | 项 | 19.8万元 | 附件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 申请理由: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浙江省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年度更新技术规定(修订)》《浙江省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和《浙江省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电子成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专家组讨论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一标段:金华市兰德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二标段:金华凯宝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规划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一标段:金华市兰德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二标段:金华凯宝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规划有限公司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蔡有德 | 高级 | 县财政预算审核中心 |
陈伟江 | 中级 | 县规划局 |
杨显萍 | 中级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浙江省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年度更新技术规定(修订)》《浙江省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和《浙江省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电子成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专家组讨论同意单一来源采购,主要考虑以下原因:
一、项目时间紧,分别要求在2018年8月和2018年底完成;
二、拟定两家供应商,都为上一轮低效用地规划和基准价服务单位,对本县范围内的情况熟悉,业务掌握基础资料实。在服务期间服务态度好,质量高。项目在技术上的要求比较高,并需要了解熟悉的服务单位更妥当。
三、与周边的县市做了对比,本项目最高限价相对低。
综上所述,两个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3867998118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路12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磐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葛玲玲
监督投诉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街88号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证意见表6-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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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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