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关于《税月初心》税收工作成果展及宣传册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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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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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关于《税月初心》税收工作成果展及宣传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大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市地税局关于《税月初心》税收工作成果展及宣传册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地税局关于《税月初心》税收工作成果展及宣传册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TZB-2018015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83号 联系方式:王工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大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3#旺座国际城B座11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税月初心》设计制作,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项目用途:税法宣传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税收缴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法人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 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唐延路3#旺座国际城B座1102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换,磋商文件不办理邮购。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11: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4日11: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西安市唐延路3#旺座国际城B座1102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大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102451771385 陕西大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