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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环境保护局赣县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项目(编号:GZMY2018-GX-G012-1)电子化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赣县区]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环境保护局赣县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项目(编号:GZMY2018-GX-G012-1)电子化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2018-06-28]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赣县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其赣县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MY2018-GX-G012-1
(二)采购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要求
第三方机构参与赣县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项目(国内服务)
1

一、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赣府字[2017]22号)的要求,开展赣州市赣县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过开展赣州市赣县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摸查,统计辖区污染源基本情况及产排污等情况,完成普查任务,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切实完成这一重大的国情调查工作。
2、项目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国发〔2016〕59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7〕82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7〕221号)、《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区府办字〔2018〕25号)。
3、项目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国发〔2016〕59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区府办字〔2018〕2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完成各赣州市赣县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项目采购要求(含本项目全部相关工作费用)
1、普查准备阶段
   ①资料搜集、整理。②开展普查宣传与培训工作,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动员、宣传、培训等。③制定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方案。④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及开展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技术培训。⑤参加省市县各级污普办组织的技术培训。⑥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普查制度、确定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完成对接国家普查信息系统以及其他技术准备工作等。
2、普查清查阶段
   ①开展污染源普查调查单位名录库筛选,开展普查清查,建立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②排查市政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③入户清查、形成清查台账、清查总结工作等。
3、全面普查阶段
   ①入户调查(包括交通、文件打印、通讯等)。②现场监测、(各类污染源监测等)。③核算污染物排放量。④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数据录入、数据整理分析及建档等。⑤按照上级安排,参加数据会审。
4、普查成果编制、总结阶段
   ①编制技术报告和总结报告,发布普查成果,开展成果分析;并配合完成普查质量核查与评估、验收、成果发布及表彰工作。②配合县污普办迎接各级检查工作。
5、普查成果要求:
   普查技术报告、总结报告和成果需通过第三方及相关部门的核查评估及验收。
本项目共计一个品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个品目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8年7月5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18日下午14:30开标(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塔3楼),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标处理)及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38000.00,所有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或以现金缴存方式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
11.1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投所有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3%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
11.2中、小、微企业
11.2.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11.2.2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1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1.2.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1.3环保产品
11.3.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11.4监狱企业
11.4.1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中包含监狱企业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6%的扣除(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6支持创新企业
11.6.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联系方法: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赣州市赣县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赣州市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塔3楼   地址:赣县区杨仙大道东延
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温女士
邮箱:2628864405@qq.com                 
联系电话:1737971002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开户名: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县支行
账号:287020100100005539
监督电话:0797-4448531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感谢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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