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2015年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第二标段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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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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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 标 公 示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罗甸县2015年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第二标段
进行招标,并于2018年06月26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罗甸县2015年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第二标段
招标代理: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 标 人: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6日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3 厅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双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3元 总分: 93.85分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二中标候选人:黔南州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 14208235.59元 总分: 88.40分 项目负责人:王光健
第三中标候选人:都匀市弘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 14206986.82元 总分: 87.23分 项目负责人:罗龙贤
公 示 期: 2018-06-27至2018-06-2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罗甸县2015年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第二标段
进行招标,并于2018年06月26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罗甸县2015年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第二标段
招标代理: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 标 人: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6日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3 厅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双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3元 总分: 93.85分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二中标候选人:黔南州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 14208235.59元 总分: 88.40分 项目负责人:王光健
第三中标候选人:都匀市弘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 14206986.82元 总分: 87.23分 项目负责人:罗龙贤
公 示 期: 2018-06-27至2018-06-2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