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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物业管理站2018年度漳州市物业服务行业现场检查服务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物业管理站
乙方: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SCGZX[TP]2018059的漳州市物业管理站2018年度漳州市物业服务行业现场检查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 1-1 其他服务其他服务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1年 -
合计: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厦8楼;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开展物业服务项目现场检查及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及复验工作,举办业主委员会、项目经理等培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由市住建局成立考核验收小组,在乙方完成全市物业服务项目全覆盖检查和项目经理、业主委员会培训活动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第一次检查及培训的考核验收工作,在乙方完成市区物业服务项目第二轮全覆盖检查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第二次检查的考核验收工作。 考核验收工作通过抽查“检查人员签到表、物业服务项目日常检查表、物业服务项目检查报告、检查人员现场工作照片、检查问题照片、培训记录”等方式开展,重点考核乙方的检查标准完成情况、检查覆盖率是否到位、培训活动是否开展到位,相关资料、台帐是否齐全;按项目进度对乙方进行验收考核,并作出年终绩效目标评价,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时间节点、按步骤有序推进,如期保质完成工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现按进度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全市物业服务项目全覆盖检查和项目经理、业主委员会培训活动,通过第一次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70%,如第一次考核验收不通过的,乙方应在第二次考核验收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的,甲方才给予付款,如验收不通过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该部分的款项;乙方完成市区物业服务项目第二轮全覆盖检查,通过第二次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30%,如第二次考核验收不通过的,乙方未能在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的,甲方不予支付余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至2018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1.未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而私自伪造检查材料的: 2.乙方擅自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从中获利的; 3.乙方与检查人员恶意串通,蒙混考核验收的; 乙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责令未整改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予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30%”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芗城区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提供服务内容
14.1.1.供应方应提供物业管理专业化的人员技术服务,协助市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开展全市已交付使用物业服务项目(累计541个)全覆盖检查,其中市区物业服务项目(共272个)检查2次,除市区之外的县(市)、开发区物业服务项目检查1次。
市区物业服务项目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物业服务质量、防台防汛、创卫、创城、新交房物业小区事前监督、物业承接查验现场抽查。
县(市)、开发区物业服务项目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物业服务质量。
14.1.2.协助开展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及既有示范项目复验工作,不少于1次。
14.1.3.举办项目经理培训活动1次。
14.1.4.举办业主委员会培训活动1次。
14.2.检查工作标准
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漳州市物业管理规定》、《漳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及我市创卫创城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协助市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物业服务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具体如下:
14.2.1. 漳州市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电梯安全、安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制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
3.是否张贴宣传安全生产警示标语;
4.是否开展服务人员安全法规政策和知识技能培训,做好培训记录;消防、电梯、二次供水、电工等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等岗位操作规程并公示上墙;
6.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自查自纠自报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
(二) 应急演练 1.是否根据应急预案,以消防、电梯或安防为演练重点,自选主题,每年至少组织1次预案演练;
2.演练活动是否有拍照、拍摄并记录;
3.是否有进行总结评估,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不足,及时制定措施,整改完善,修订应急预案;
4.是否建立完整的应急演练档案(包括演练方案、演练活动视频拍摄、演练各环节照片、演练过程书面记录、总结评估等资料)。
(三)排查整治 一、消防安全隐患
1.是否排查并及时全部补齐缺损的消防水枪、水带、面板、灭火器、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逃生应急灯等消防设施,检修消防主机、消防供水设备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配套系统,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3.是否存在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是否及时劝阻、制止物业管理区域(楼道、弱电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杂物堆积、乱停车、乱充电等违规现象,劝阻、制止无效的,是否上报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消防部门。 4.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措施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电缆井内不应堆放杂物。
(三)排查整治 二、电梯安全隐患
1.是否按规定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督促维保单位按合同做好电梯维保,落实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完善电梯日常管理制度,做好电梯安全年度检验。
2.是否规范要求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识、应急救援电话,确保“五方通话”等紧急报警装置可正常使用。
3.是否定期对电梯井道、底坑、机房等重点部位进行现场巡查,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平稳。
三、公共秩序安全隐患
1.是否对“监控设备、门禁对讲系统,停车场道闸系统”等安防设施进行检修和维保,确保正常运行,加强维秩员的日常、夜间维秩巡逻值班和交接班,并做好相关记录。
2.是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张贴警示标语,对违规业主进行教育引导。
3.是否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秩序的引导和管控,确保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的正常通行。
四、其他安全隐患
1.是否制定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备足防台防汛物资,定期组织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是否对二次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并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单位进行水质检测,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是否对物业管理区域缺损的井盖、路面、路灯、楼道灯及时进行修复。
(四)工作台帐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帐,按“年度、工作内容”分门别类进行规范整理,做到有管理制度、有排查整改记录,有整改图片,同时装订成册。
14.2.2. 漳州市物业服务质量检查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一)基础资料 管理 1.是否建立企业各项岗位职责及其工作标准、服务品质管理、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内控制度
2.是否按规定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并办理备案手续的
3.是否按规定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的
4.是否建立业主投诉(报修)登记处理、回访制度并组织实施的
5.是否建立房屋装修登记及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的
6.是否在提供特约服务活动中,存在违规收费或强买强卖的
7.是否建立物业服务活动相关资料档案或不齐全的
8.是否建立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并定期公示的
是否建立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明细并定期公示的
9.是否做到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建议的,或对征询的意见、建议无处理措施和结果的
10.是否公布服务电话、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的
(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1.消控室、监控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交接班制度并记录存档的
2.消防主机等消防系统存在缺损、故障是否及时修复的
3.消防管网是否正常供水,故障及时修复的
4.消防栓水枪、水带、面板等配件缺损是否及时修复的
5.电梯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安全检验的
6.电梯设备缺损、故障是否及时修复的
7.监控设施缺损、故障是否及时修复的
8.发电机缺损、故障是否及时修复的
9.是否按规定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巡查并记录的
10.相关人员是否能熟练操作共用设施设备的
11.设备用房是否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湿度温度测量器、必要操作工具等配套设备的
(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12.设备用房是否上锁或堆积杂物、环境卫生差的
13.设备用房是否公示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操作人员证件的
14.电梯轿厢是否公示年度安全检验标识的、紧急救援电话和使用注意事项的
15.是否按要求存储监控影像资料的
16.门禁设施缺损、故障是否及时修复的
17.是否对二次供水水箱(水塔)进行清洗、消毒并检测水质的;是否建立二次供水应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的
18.楼道应急逃生指示灯缺损是否及时修复的
19.楼道防火门缺损或是否常闭不锁的
20.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缺损、故障是否及时修复的
21.相关共用设施设备缺损、故障是否及时修复的
(三)共用部位 管理 1.共用部位渗水是否及时修复的
2.公共外墙砖脱落是否及时修复的
3.强电井、弱电井检查门是否锁闭的
4.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设施的
5.地下雨污等管网或化粪池是否及时清掏疏通的
6.井盖缺损或不平整是否及时修复的
7.区间道路破损或下陷是否及时修复的
8.外立面广告牌、防盗网或空调室外机是否按规定设置的
9.小区平面示意图,组团及幢、单元、楼层标号,区间道路路标,地下车场路线指引等标识标牌是否设置的
(四)公共秩序管理 1.对业主或者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是否予以劝阻、制止、上报相关执法部门的
2.对堵塞小区消防通道或疏散通道等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及时处理的
3.对正在实施的违规建设(装修)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及时处理的
4.是否按规定规范管理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施工的
5.是否制定防台防汛、火灾、电梯困人等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并记录存档的
是否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的
6.是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或对安全隐患是否采取相关整改措施的
7.是否配置防洪沙袋及相关应急物资的
(四)公共秩序管理 8.是否建立常态化应急救援队伍的
9.公共区域是否存在住宿、生产、仓储等“三合一”现象的
10.楼道是否停放车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
11.公共区域是否拉线进行充电的
12.公共区域车辆是否有序停放的
(五)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1.公共区域是否堆放易燃易爆品或杂物的
2.公共区域宽度、通信、电线等线路是否规范管理的
3.公共区域是否有暴露垃圾的
4.生活垃圾、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是否及时清运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是否混装堆放;
5.垃圾桶是否破损、是否加盖或是否清洗的,周边有否散落垃圾、有污迹的
6.是否建立四害消杀制度并组织实施的
7.公共区域有否乱张贴、乱悬挂或乱涂写的
8.公共区域有否乱晾晒的
9.值班岗亭环境卫生有否不整洁的
10.公共区域保洁工具有否乱摆放的
(六)公共绿化管理 1.公共绿地是否存在被改变用途、破坏、占用等现象的
2.公共绿化是否枯萎,是否及时补种的
3.公共绿化是否适时修剪、清除杂草的
4.公共绿化存在枯枝枯叶或垃圾杂物的
5.绿化景观水系存在漂浮垃圾或水体浑浊的
14.2.3、 防台防汛检查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一)基础资料 1. 是否建立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2. 是否建立防台防汛物资配置记录
3. 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及演练,同时要有演练记录
4. 是否针对防台防汛通知的具体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进行工作部署,做到工作到人,责任到人
5. 是否根据工作部署做好值班工作、巡查记录
6. 是否有现场巡查照片
7. 灾后受损统计
(二)现场防汛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低洼地、易涝点的排查整改情况
2.应急救援队伍是否按计划到位
3.应急储备物资是否准备充足
4.防汛沙袋数量是否按所需围堵位置的宽度、高度进行测算和配置
5.地下室排水沟是否通畅,抽水泵能否正常运转,是否配置备用抽水泵
6.灾后重建情况
14.2.4. 物业管理区域创卫检查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一)管理制度 1.物业服务人员是否着装整齐,挂牌服务,文明礼貌。
2.是否在物业管理办公室或小区公示栏等醒目区域主动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等级。
3.是否建立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服务的投诉、报修、求助、建议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制度,并及时处理,有回访记录。
4.是否建立日常保洁、除四害、垃圾收集管理、非机动车停放等各项相关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消杀工作要进行相应记录。
(二)公共环境 1.是否做到公共环境整洁有序;无暴露垃圾和空中垃圾,垃圾桶加盖、无破损,定期清洗,周边无污渍、外溢垃圾;无乱晾晒、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杂物;建筑垃圾树立标识牌,及时清运;水系无漂浮垃圾、水体浑浊等现象。
2.是否做到车辆停放有序,不占用消防通道和影响通行;无乱拉电线;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实行值班及巡逻制度并记录。
3.有否对绿化及时修剪、补种,清理枯枝枯叶、杂草杂物,无被破坏、占用、改变用途等现象;定期养护到位。
(三)共用 设施设备 1.有否建立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并定期巡查维护,有相应的维保和运行记录。
2.是否对报修及时处理,小区路灯、楼道灯、路面、井盖存在故障、缺损的,是否及时修复。
14.2.5. 物业管理区域创城检查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一)管理制度 1.物业服务人员是否着装整齐,挂牌服务,文明礼貌。
2.是否在物业管理办公室或小区公示栏等醒目区域主动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等级。
3.是否建立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服务的投诉、报修、求助、建议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制度,并及时处理,有回访记录。
4.是否建立日常保洁、除四害、垃圾收集管理、非机动车停放等各项相关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消杀工作要进行相应记录。
(二)公益宣传 1.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市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2.是否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的通稿和省、市文明委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
3.是否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
4.是否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三)公共环境 1.是否做到公共环境整洁有序;无暴露垃圾和空中垃圾,垃圾桶加盖、无破损,定期清洗,周边无污渍、外溢垃圾;无乱晾晒、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杂物;建筑垃圾树立标识牌,及时清运;水系无漂浮垃圾、水体浑浊等现象。
2.是否做到车辆停放有序,不占用消防通道和影响通行;无乱拉电线;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实行值班及巡逻制度并记录。
3.有否对绿化及时修剪、补种,清理枯枝枯叶、杂草杂物,无被破坏、占用、改变用途等现象;定期养护到位。
(四)共用 设施设备 1.有否建立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并定期巡查维护,有相应的维保和运行记录。
2.是否对报修及时处理,小区路灯、楼道灯、路面、井盖存在故障、缺损的,是否及时修复。
14.2.6. 新交付使用物业小区事前监督检查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一)基础管理 1.物物业服务收费是否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2.是否在交房现场及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电话。
3.是否向业主收取水电周转金和搬运工押金及其他未经审批的相关费用。
4.提供特约服务的,是否遵循业主自愿原则,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明码标价。
(二)装修管理 1.装修企业和业主装修前是否到装修管理等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装修备案,是否做好装修登记工作,并告知装修的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2.是否定期进行装修巡查和记录,发现相关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建档留存。
3.装修垃圾是否混装生活垃圾,是否及时清运。
4.是否做好对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的统一管理,引导及协调业主按规划要求或统一的位置进行空调室外机安装。
5.是否督促业主遵循临时管理规约和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保持房屋外立面的统一、美观。
6.是否做好装修期间的日常保洁工作,垃圾日产日清,杜绝乱贴牛皮癣和小广告现象。
7.装修期间是否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广告布条的管理工作,确保悬挂有序、整齐美观。
8.是否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确保车辆停放集中有序,不占用消防通道和影响通行。
9.装修垃圾和沙土、砖头、水泥等装修材料是否设立堆放处,并树立标示牌。
14.2.7. 物业承接查验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一) 内业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合格证
3.消防验收意见书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6.物业企业与建设单位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使用和管理的合同约定
7.物业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8.供水、供电、供气等书面合同
9.业主购房合同
10.小区规划总平图、竣工总平面图
11.绿化竣工图
12.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13.消防、电梯、监控、发电机、水泵、配电室”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报告、保修卡、保修协议
14.电梯准用证、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年度检验合格证
15.各单体的建筑、结构、水、电等竣工图
(二)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 1.发电机房
2.水泵房
3.配电室
4.消控室
5.监控室
6.发电机
7.水泵
8.消防主机
9.监控系统
10.物业管理用房
11.屋顶
(二)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 12.外墙
13.门厅
14.公共走廊
15.楼道
16.扶手(护栏)
17.架空层
18.电梯机房
19.电梯
20.消防手动报警器、防火圈帘门、消防报警电话、末端放水、湿式报警阀、点动消防泵、消火栓、灭火器
21.道路
22.绿地
23.信报箱
24.宣传栏
25.井盖
26.垃圾桶
27.地下停车场
28.排污泵
备注:根据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和《漳州市区新建住宅物业承接查验现场抽查工作流程》执行。
8、漳州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序号 标 准 内 容 分值 评 分 细 则
一 基础管理 32
1、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1 符合1.0,不符合0
2、己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1 符合1.0,不符合0
3、由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 1 符合1.0,不符合0
4、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5、在房屋销售合同签订时购房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责权利明确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6、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管理、使用、续筹符合有关规定 1 符合1.0,已建立但管理、使用、续筹不符合规定扣0.5,未建立0
7、房屋使用手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管理规约等各项公众制度完善 2 完善2.0,基本完善1.0,不完善0
8、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有关事项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9、定期在小区宣传栏公布由业主公摊的公共水电费、共用设施设备费用分摊情况和其他物业管理代收代支费用情况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10、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及时通知住户 1 符合1.0,不符合0
11、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2 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1.0,主要检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度、质量保证制度、收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0.2:未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扣0.5,未制定考核办法扣0.5
12、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2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1:着装及标志符合0.5,不符合0
l3、物业服务企业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14、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2 执行有关规定1.0,未执行0;公开1.0未公开0
一 1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2 包括房屋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成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0.2
16、建立住用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2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1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公示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 符合2.0,值班制度不符合扣0.5,未设服务电话扣0.5,发现一处处理不及时扣0.2,没有回访录每次扣0.1
18、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19、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2 建立并落实1.0,建立但未落实扣0.5,未建立扣1.0;及时率符合0.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返修率符合0.3,不符合0;回访记录完整0.2,记录不完整或无回访记录。
二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14
1、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齐全 2 符合2.0,无示意图扣0.5,无路标扣0.3,幢、单元、户号每缺一个扣0.1
2、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2 符合2.0,物业公司有无管理过错,有无及时劝阻制止及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房屋外观完好、整沽,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完好、不整洁、脱落、污损扣0.2
4、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1 符合1.0未按规定设置0;按规定设置,但不整齐或有破损每处扣0.1, 有安全隐患每处扣0.5
5、封闭阳台及防盗网设置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除建筑设 计有要求的, 建筑设 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6、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7、建立完善装饰装修管理制度,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装修登记制度,装修前按规定告知装修人员有关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并有记录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8、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三 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14
1、共用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 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 2 设施设备运行按规定记录0.5,无事故隐患0.1,遵守操作规程0.6,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遵守保养规范0.4,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
3、室外共用管线统一入地或人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 2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4、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 1 符合1.0,发现一处堵塞或外溢扣0.5
5、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2 通畅平整1.0,发现一处不通畅、不平整、积水扣0.2;发现井盖缺损或丢失扣0.6,路面井盖不影响通行0.4,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6、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2 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0.6,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保障措施严格0.4,无措施或措施不严0;水质符合卫生标准0.5,不符合0;有处理方案0.5.无处理方案0
7、制订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并按时间定时开关,制定停电应急方案 2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8、载人电梯正常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2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四 公共秩序维护 15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1 符合1.0,不符合0
2、有安保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安保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2 符合2.0,无专业保安队伍扣1.0,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2 符合1.0,不符合0
4、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有原始资料,演练计划及照片
5、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实施登记管理,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通行,管理有序 2 制度完善0.5,基本完善0.3,不完善0;因管理责任造成车辆丢失扣0.5(管理单位公开承诺赔偿的不扣);每发现一台车辆乱停放扣0.1,出入无记录扣0.2
6、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1 符合1.0,制度不全或不落实的扣0.5,乱停放每部车扣0.2
7、具备楼宇对讲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安全防范设施。对安全监控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并记录 2 符合2.0,无安全系统每一项扣0.5,无巡逻记录每项扣0.5
8、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登记管理 1 符合1.0,制度不全或不落实的扣0.5,不符合0
9、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内上墙公示;事发时及时告知相关业主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协助相应措施 2 符合2.0,制度不全或不落实的每项扣1.0,不上墙公示的扣1.0
五 环境卫生管理 15
1、环卫设备完备,设有加盖垃圾桶、果皮箱,设置合理,保持垃圾桶、果皮箱干净整洁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2 未实行责任制的扣1.0,无专职清洁人员和责任范围的扣0.5,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0.5
3、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2 每发现一处垃极扣0.2,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扣0.5,未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扣0.5
4、小区内道路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5、进行保洁巡查,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拦、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6、二次供水水箱密封、洁净,每年至少请专业公司清洗两次,定期巡查,水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7、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无乱设摊点 1 符合1.0,不符合0
8、排放油烟、噪声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无污染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9、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六 绿化管理 8
l、小区内绿地布局合理,有专职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每半年制定一次绿化养护计划,花草树木与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2、绿地设有提示爱护绿化宣传牌;绿地无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和破环、践踏、占用现象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3、花草树木长势良好,定期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2 长势不好扣1.0,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4、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地等杂物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七 精神文明建设与管理效益 2
l、创造条件,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2、开展便民有偿服务、多种经营及物业管理经营状况 1 盈利1.0,持平0.5,亏本0
14.3.检查工作要求
乙方应在本市设立常驻机构,并有固定办公场所,同时应加强专家日常管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检查工作制度,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和检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进度;协助市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的,检查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市或市以上物业管理专家不少于1人),检查组需由内业、外业、设备各1人;检查人员要佩戴工作证,如实记录物业服务项目存在问题并拍照存档,出具检查工作报告,配合项目所在地的物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限期整改落实,反馈整改结果报告,同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等资料档案。
14.4.培训工作要求
14.4.1.培训活动面向全市项目经理、业委会委员,采取自愿报名培训的方式。
14.4.2.为保证培训质量,每班参培人员不超200人,超出需分班培训。
14.4.3.培训活动的讲师需具备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曾在市(含)以上物业管理服务培训课上做过培训或开过讲座。
14.5.时间进度要求
14.5.1.乙方要按地区安排检查路线,于10月31日前完成第一轮全市物业服务项目全覆盖检查(即全市541个项目全覆盖),以及项目经理、业主委员会培训活动。
14.5.2.市区物业服务项目于11月30日前完成第二轮全覆盖检查(即市区272个项目的第二轮检查)。
14.6.考核验收标准
由市住建局成立考核验收小组,在乙方完成全市物业服务项目全覆盖检查和项目经理、业主委员会培训活动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第一次检查及培训的考核验收工作,在乙方完成市区物业服务项目第二轮全覆盖检查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第二次检查的考核验收工作。
考核验收工作通过抽查“检查人员签到表、物业服务项目日常检查表、物业服务项目检查报告、检查人员现场工作照片、检查问题照片、培训记录”等方式开展,重点考核乙方的检查标准完成情况、检查覆盖率是否到位、培训活动是否开展到位,相关资料、台帐是否齐全;按项目进度对乙方进行验收考核,并作出年终绩效目标评价,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时间节点、按步骤有序推进,如期保质完成工作。
14.7.人员配备
岗位设置 人数 性别 基本要求 备注
专职管理人员 不少于3人 不限 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身体健康。
可调配的市(含市)以上专家 不少于20人 不限 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为市(含市)以上物业管理专家。 需提供可以调配专家开展活动的承诺书及专家资格文件
14.8.人员待遇
乙方员工的工资福利以及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等情形,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相应的费用。
14.8.1.乙方聘用员工的工资应高于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严格按合同签订的工资标准执行,确保员工的正常劳动收入。如果发现乙方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甲方有权暂缓应当拨付的物业管理金。
14.8.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标准,对相应的员工缴交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14.8.3.乙方应当充分保障员工的正常劳动休息,员工的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一般情况下每周工作时间不超40小时,若工作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含法定节假日加班),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员工加班薪资。
14.9.其他要求
14.9.1.乙方所聘请员工应身体健康,无前科劣迹,具有履行相应岗位的能力。乙方员工服务态度差,言行举止有损甲方形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调离、更换。
14.9.2.保密守则:乙方负责对其管理的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和安全宣传教育,把保密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管理工作全过程。认真遵守保密管理规定,做到不该看的文件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携带与甲方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14.9.3.乙方应加强员工自身安全培训及教育,用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漳州市物业管理站乙方: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住所:九龙大厦8楼住所:漳州市延安南路55号
单位负责人:曾彩华单位负责人:简志松
委托代理人:
陈志林
委托代理人:
魏祯
联系方法:05962036303 联系方法:18759616633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
账号:418258369769

签订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签订日期:2018年06月29日
签订日期:2018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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