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清查普查监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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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清查普查监测)招标公告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曲沃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清查普查监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曲沃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清查普查监测) 二、项目编号:QWZC2018085 三、招标内容:曲沃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的服务内容为:清查普查监测包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价格: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地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国家或省级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或环境监测相关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高级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服务内容);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开户许可证; 5、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或环境监测相关资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如投标人是法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受托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8、由第三方出具的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9、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0、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公示期限:2018-07-03——2018-07-22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12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五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07-24(上午9:00) 地点: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曲沃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山西省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7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