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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新城花苑新建工程地下车库、1#~8#等资格后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新城花苑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新城花苑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2017】5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港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港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下车库、1#~8#楼、11#楼及配套用房土建、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县滨海新区
2.1.2建设规模:框剪结构,最高层数16层,总建筑面积约106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2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6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08月1日到2020年05月 22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地下车库、1#~8#楼、11#楼及配套用房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2015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0万元的住宅工程)的施工,并在该项目中项目负责人。
(2)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三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6)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b.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 07 月 03 日09时 00 分至 2018 年07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年07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所称“近ⅩⅩⅩ年”、“ⅩⅩⅩ年”等均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推算。(如公告发出之日为2017年10月1日,则1年指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以此类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港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滨海新区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海审窗口,
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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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07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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