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用途: | 择优选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第三方承检机构,承担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测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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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采购数量: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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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的性质: | 本次招标共分5个采购包,潜在投标人仅可以选择任意一个包报名并投标。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每包为3名。 包号 服务环节 任务数 预算金额(万元) 第1 包 生产 800 180 流通 600 第2包 流通 600 190 市场 400 餐饮 600 第3包 市场 600 60 第4包 流通 800 80 第5包 餐饮 600 9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了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进行监管的职责。食品抽样检验是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掌握食品安全形势和质量安全状况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朝阳区食品安全的重要技术支撑。 中标的承检机构将依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京食药监风险【2015】11号)、《食品、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办法》(京食药监【2016】12号)及朝阳区食药局抽检等有关规定,开展招标文件规定环节的食品抽检监测工作中通用指标的检测任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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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资质,且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中所涵盖项目不低于85%的食品检验资质。 5、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相关食品生产企业的投标。 7、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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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 | 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文件售价: | 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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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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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7-31 09:30
| 开标时间: | 2018-07-3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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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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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和标准 | 综合评分法,其中,投标人报价(15分),投标人检测能力(25分),投标人服务能力(45分),投标人业绩(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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