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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农村发展局2018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农村发展局2018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84201800016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公告发布时间 2018-07-04 16:14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农村发展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崇州市唐安东路225号,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崇州市崇阳街道世纪大道1396号1栋2l楼1-4号,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8-6218528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18-07-05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18-07-11 16:3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
磋商文件售价(元) 2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07-16 10: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18-07-16 10: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7-16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 额:4000.00元
交款方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
收款单位: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
银行账号:1001300000549750。
须在备注栏注明采购编号,以便登记、查询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7月14日16:3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采购品目名称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行业划分 P829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试行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14〕39号)和《成都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管理办法》(成办发〔2015〕146号)精神,根据《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职业经理人等农业培训任务及要求的通知》(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2018〕5-15号)文件要求,为提升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效果,加快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现新增2018年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课程。
一、培训对象
开展培育对象摸底调查,要选择遵纪守法、热爱现代农业、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农业生产管理技能的种养能手、青壮年农民、一村二大、有意投身农业事业的返乡农民工、城镇居民、复员退伍军人和熟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其他人员作为培训对象,重点遴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和返乡下乡涉农创业者未取得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的280名农业劳动者作为新增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对象。
二、培训课程
分为专业课、公共课、实训课三部分。专业课内容涉及粮油生产、蔬菜水果种植技术等;公共课包括乡村振兴政策解读、农产品市场营销(包括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农业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信息化知识等;实训课须组织学员到成都市农业委员会认定的2017年成都农业职业经理人实训基地进行实训。
三、培训教材
培训机构须给学员发送一本规范的培训教材或培训机构自编教材讲义、课件等。
四、过程管理
(一)按照培训任务,组织当地学员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二)培训监督。崇州市农村发展局对培训学员到位情况和培训机构教师配备、课程设置、时间安排、授课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并做好学员的跟踪服务,市农委要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培训情况。
五、质量要求
(一)培训时间。培训采取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为5天,其中理论培训4天,实践操作培训1天,培训总课时为40学时(每学时45分钟),并在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培训。
(二)培训老师及授课。培训老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需严格按照培训时间和内容,抓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确保培训时间和教学内容落到实处。
(三)培训满意度。每期培训结束时,区(市)县培训管理服务人员组织学员对培训机构开展满意度测评。将学员满意度达到80%以上作为验收合格的基本标准。
(四)培训考试。培训机构要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结业考试,试卷批改后应将成绩录入《学员成绩册》,打印纸质版作为教学培训档案保存。
(五)并需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为期一年的后续跟踪服务,通过电话或网络等的方式为农业职业经理人答疑解惑。
(六)资料收集。培训机构要收集课堂理论培训、实践操作培训的图片和文字资料。
六、培训档案的建立
培训机构要做好培训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档案资料交区(市)县,包括:
(一)培训通知、培训方案、培训总结、课程安排、教材讲义、培训照片、培训学员台账复印件、培训学员签到册原件、考试成绩汇总、后续服务机制证明等其他区(市)县要求的资料。
(二)培训资金使用账本及票据(供验收查看)。
七、严格资金管理
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培训机构对开展新增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的相关支出,即学员住宿费、餐费或误餐补助、文具费、教材费、资料费、试卷、照片、档案装订费、教学场地等资源的使用或租赁费、实习基地租金、教师讲课费、交通费、通讯费等。
交通费由供应商承担,由采购方统一组织学员到达培训地点,交通费实报实销,最高每个学员不超过150元。
八、培训验收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试行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14〕39号)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并开展培训工作验收。
九、支付方式
业主单位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的60%,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业主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40%。
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崇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2313883 计划号(2018)0395号。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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