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物资、设备采购(二次公告)中标公示(二标包、三标包、四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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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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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 物资、设备采购(二次公告)(二标包)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物资、设备采购二次公告(二标包) | ||
招 标 人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11日14:30 | ||
开标地点 |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报 价 | 1452600.00元 | ||
总 分 | 87.20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昆明耀龙置信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 | ||
报 价 | 1515520.00元 | ||
总 分 | 78.59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苏天华变压器有限公司 | ||
报 价 | 1463570.00元 | ||
总 分 | 70.38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公 示 期 | 2018年 07月13日 | 至 | 2018年 07月1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 物资、设备采购(二次公告)(三标包)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物资、设备采购二次公告(三标包) | ||
招 标 人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11日14:30 | ||
开标地点 |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长征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报 价 | 361650.00元 | ||
总 分 | 79.30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 | ||
报 价 | 415110.00元 | ||
总 分 | 73.46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长征电器成套有限公司 | ||
报 价 | 429430.00元 | ||
总 分 | 71.51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公 示 期 | 2018年 07月13日 | 至 | 2018年 07月1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 物资、设备采购(二次公告)(四标包)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物资、设备采购二次公告(四标包) | ||
招 标 人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11日14:30 | ||
开标地点 |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永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报 价 | 5069.20元 | ||
总 分 | 81.40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北信志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报 价 | 5322.40元 | ||
总 分 | 69.62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灵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 ||
报 价 | 5800.00元 | ||
总 分 | 64.70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公 示 期 | 2018年 07月13日 | 至 | 2018年 07月1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