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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攸县枫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攸县枫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攸县枫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攸发改审【2017】97号、攸发改招【2018】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攸县房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攸县枫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攸县联星街道枫岭社区;
    2.3 规    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物业管理用房、围墙、道路停车场侧边石、室外排水、路灯安装工程、绿化工程、配电工程及公租房给水安装工程(具体以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预算金额约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2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处于有效期,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投标者,请从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①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半年内(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连续6个月的的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证明资料;⑥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身份证原件;⑦施工员、质量员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其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内(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证明资料和身份证原件;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⑨外省企业需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打印件;⑩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以上①—⑩资料需同时提供一份加盖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报名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招标文件下载”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详见电子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2425596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鉴于本项目的周边环境复杂和项目协调难度大,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单位的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行踏勘现场,了解和熟悉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并联系招标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取得招标人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一切经济损失。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攸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攸县东城新区发展中心主体楼5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新闻大厦8楼D座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11853308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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