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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2018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2018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工程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邯发改招标核字【2018】1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泽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处,建设资金来源中央、省、县财政资金及群众投劳,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泽县2018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鸡泽县5个乡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南水北调配套水厂至鸡泽镇供水站、风正供水站、柴庄供水站、小寨供水站、曹庄供水站、吴官营供水站等6个供水站输水管网32.914km,及其附属设施和穿越工程。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3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A段管线工程采购(南水北调水厂—南、北线分支点),C段管线工程采购(南、北线分支点—东、南线分支点)
第二标段:B段管线工程采购(南、北线分支点—鸡泽镇水站)
第三标段:B段管线工程采购(南、北线分支点—鸡泽镇水站)
第四标段:B段管线工程采购(南、北线分支点—鸡泽镇水站)
第五标段:D段管线工程采购(东、南线分支点—吴官营水站)
第六标段:E段管线工程采购(东、南线分支点—风正水站分支点)
第七标段:E段管线工程采购(东、南线分支点—风正水站分支点)
第八标段:E段管线工程采购(东、南线分支点—风正水站分支点)
第九标段:风正、柴庄、曹庄供水站管线工程采购
第十标段:G段管线工程采购(风正水站分支点—小寨、柴庄水站分支点)
第十一标段:G段管线工程采购(风正水站分支点—小寨、柴庄水站分支点)
第十二标段:G段管线工程采购(风正水站分支点—小寨、柴庄水站分支点)
第十三标段:I段管线工程采购(小寨、柴庄水站分支点—柴庄、曹庄水站分支点)
第十四标段:J段管线工程采购(柴庄、曹庄水站分支点—曹庄水站)
第十五标段:J段管线工程采购(柴庄、曹庄水站分支点—曹庄水站)
第十六标段:A段管线工程施工(南水北调水厂—南、北线分支点)
第十七标段:B段管线工程施工(南、北线分支点—鸡泽镇水站)
第十八标段:C段管线工程施工(南、北线分支点—东、南线分支点)
第十九标段:E段管线工程施工(东、南线分支点—风正水站分支点)
第二十标段:F段管线工程施工(风正水站分支点—风正水站)
第二十一标段:G段管线工程施工(风正水站分支点—小寨、柴庄水站分支点)
第二十二标段:I段管线工程施工(小寨、柴庄水站分支点—柴庄、曹庄水站分支点)
第二十三标段:J段管线工程施工(柴庄、曹庄水站分支点—曹庄水站)
2.5计划工期: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墨铸铁管材生产能力的厂家,具有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2017年及以后合格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须含DN450、DN500球墨铸铁管检验内容),且具有包含相应型号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第二至十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PE管De200-De400等型号生产能力的厂家,具有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应管材型号合格的检验报告(有效期以内的物理和卫生性能的报告),且具有包含相应型号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第十六至二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开标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出具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期限为10年,企业成立不足10年的,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开始查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可参加本招标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是可兼报不可兼中,按标段顺序中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9日至 2018年7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第十六至二十三标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邯郸市人民东路345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其他途径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泽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处
地址:邯郸市鸡泽县九鼎西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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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山县建设北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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