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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的委托,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项目
1.2 项目编号:HXZB20180505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2.2服务周期:共1.5年(其中项目实施周期为九个月,项目后续运行维护周期为九个月)。
2.3 项目职责与要求:
2.3.1中标人主持开展调研、宣传和动员等工作。
2.3.1.1中标人主持开展调研工作,摸清企业人才队伍现状以及广大员工心理预期,制定形成现状分析报告(项目实施前),并通过招标人审核。
2.3.1.2中标人主持制订用工与分配制度改革宣传方案。
2.3.1.3中标人协助召开用工与分配制度改革动员大会。
2.3.1.4中标人协助宣传好在用工与分配制度改革中的各阶段工作政策,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保持员工队伍和谐稳定。
2.3.2中标人负责主持开展“定责、定岗、定编、定薪”四定工作。
2.3.2.1中标人负责主持制定用工与分配制度改革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现目标、实施计划与实施方法步骤等内容),并通过招标人审核。
2.3.2.2中标人负责主持制定统一规范的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2.3.2.3中标人负责主持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
2.3.2.4中标人负责主持建立科学规范的岗位管理制度,以及有序流动、良性更替的关键岗位动态管理机制。
2.3.2.5中标人负责主持制定岗位价值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形成企业岗位价值序列。
2.3.2.6中标人负责在岗位评价的基础上,主持制定岗薪匹配、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
2.3.3中标人在主持实施“定责、定岗、定编、定薪”四定工作时需涉及的工作。
2.3.3.1员工岗位考评机制(中标人需提优化建议,使其不断完善)
2.3.3.2中标人指导开展全员竞岗工作。
2.3.3.3中标人指导对富余人员进行分流。
2.3.4中标人负责优化和完善管理类、业务类、技术类、生产操作类等各类人才成长和退出通道。
2.3.5中标人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各类人员的三年素质能力提升规划。
2.3.6中标人主持与各部门沟通、协商、研判项目实施各阶段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协助建立工作例会和工作报告制度;协助建立员工诉求渠道,为员工答疑解惑;指导各改革工作组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2.3.7中标人须提供完备的项目计划、培训资料及技术支持,并将所有资料提供给招标人留存。
2.3.8中标人主持制定并实施完备的项目实施、跟进辅导计划。
2.3.9中标人以论文形式总结项目实施报告、经验和成果,协助招标人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成果。
2.3.10中标人须保障招标人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并确保项目在后续维护期间平稳运行。若项目后续维护过程出现运行不顺畅、不稳定等问题,中标人须及时无偿进行整改直至问题圆满解决。
3. 评标信息
3.1 评标日期:2018年07月10日
3.2 评标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 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华商智联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负责人:张正华
服务周期:1.5年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570000元
项目负责人:韩嵩
服务周期:1.5年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维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负责人:张善新
服务周期:1.5年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5. 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烟内网》上同时发布。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洛阳涧西区南昌路172号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相关单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0371-55021389)和招标人纪检监察部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2018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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