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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
1.2.2项目编号:同昆明市公共资源系统平台标段编号;
1.2.3本项目采购范围:普查建库工作、普查培训、普查宣传、入户调查、数据汇总与审核;
1.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
1.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6服务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之日止;
1.2.7项目预算:约82万元。
1.3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申请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污染治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14-2016年度财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费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信誉良好,未被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云南)”(www.yncredit.gov.cn)查询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www.yn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站截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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