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第四中学操场及教学楼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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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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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8090016
1、凤城市第四中学操场及教学楼改造工程已经由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审批字【2018】2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由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8】08021号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招标范围:操场改造、教学楼改造以及施工图所示内容和工程量清单涵盖内容。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27日。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 2日9:30时。地点为: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凤城市凤北路3号,原凤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同时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保证金:4万元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文件地址: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2日至2018年07月 16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时至下午13:30-17:00时。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证和安全考核B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6)检察院出具查询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效期内);(7)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有防伪标识,新成立一年内企业可不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楼(凤城市凤北路3号,原凤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1楼)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不少5日。
7、招标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城市第四中学
办公地址:凤城市城东新区凤铧大街21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丹东市滨江中路绿江华府A座1单元24楼
邮 编:1181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029205818
电子邮箱:746369269@qq.com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