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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江高速公路佛山段均安水道特大桥堤岸防护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 佛江高速公路佛山段均安水道特大桥堤岸防护工程施工 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佛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及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 :佛江高速公路佛山段均安水道特大桥堤岸防护工程施工
2.2项目建设地址:佛山顺德均安
2.3工程概况:均安水道特大桥跨越均安水道,桥址上游约8.3km处为东海水道与均安水道分汊处,下游约3.3km处为东海水道与均安水道汇合处,桥址处左岸为南沙围(3级堤防),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右岸为中顺大围(2级堤防),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现对均安水道特大桥所跨堤围进行防护,在左岸河漫滩进行抛石护脚,在堤围迎水坡及桥底背水坡范围进行砼六角块护坡,共做600m堤岸防护,并对桥墩8m范围抛石护墩,抛石厚度1-2m。工程建安费约250万元。
2.4计划工期: 4  个月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本工程主要为佛江高速公路佛山段均安水道特大桥堤岸防护工程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招标控制价:250.3486万元
2.7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已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完成注册手续并通过验证(注: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论为准。)
   3.5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5.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或动态信用得分)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的信用等级(或动态信用得分)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核查的结论为准。               
3.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提供信息网页打印件。
    3.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6.4拟派驻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6.5需提供近1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近1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 2017 年7月至2018年6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6.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其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发出的原则来确定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本招标项目发出的,则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即: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7 诚信要求
3.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4.1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依照顺府办发〔2016〕94号文及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4.3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4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担保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进行核对(社保证明、诚信信息、进粤登记信息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网址: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inFrameAll/Login.html)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业务”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3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 招标文件经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4万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单位必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 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8年8月13日下午3:0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不含随机定标会议当天)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或与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一致,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社保证明、诚信信息除外),投标人未录入数据库的信息或已录入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佛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5号禅城绿地中心三座1001-1004室
邮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何统计局(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3、0757—22836701、075722836721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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