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六水厂配套管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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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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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安阳市第六水厂配套管网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 安阳市第六水厂配套管网项目 | 项目编号 | 标段编号:GC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0020180057800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1 交易编号:S2018SG033 | |||||||||
招标人 | 安阳水务集团公司第六水厂工程筹建处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 |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0372-3852626 15515008225 | |||||||||
公示时间 | 2018年 7 月 17 日-2018年 7 月 19 日 | 中标时间 | 2018年7月13日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工期 | 每条道路配套给水管网工程施工,随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进度实施 | |||||||||
建设地点 | 人民大道、文昌大道、安丰路等 | 建筑面积 | 管网长度约50公里 | |||||||||
结构层数 | /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安阳市第六水厂配套管网项目施工,包工不包料 | 中标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7 | |||||||||
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 | 投标总报价(%) | 建造师及注册编号 | 商务标得分 | 信誉标得分 | 现场考评得分 | 综合得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安阳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7 | 李丹 | 81.90 | 8.00 | 2.50 | 92.40 | 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漯河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 | 生中要 | 81.86 | 1.50 | 2.50 | 85.86 | 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洛阳市泓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4 | 黄光宇 | 81.84 | 0.50 | 2.50 | 84.84 | 3 | ||||
安阳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三证合一:91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001721920登录即可免费查看A |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建造师身份证号: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04197703070541 |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豫141111211136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1)SZ0000332 | ||||||||||
漯河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 三证合一:9141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750739277J |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建造师身份证号:41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197608123015 | 建造师注册编号:豫1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080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7)SZ0002377 | ||||||||||
洛阳市泓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三证合一:91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00735532868M |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建造师身份证号: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05197206300516 | 建造师注册编号;豫1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0907057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4)SZ000036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