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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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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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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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汝州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水务局委托,就汝州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汝州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项目
2.2、采购内容:水文水利资源检测服务
2.3、采购编号:汝财谈判采购-F-2018-225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62万元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必须具有具备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或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 项目负责人需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需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的提供劳务合同或单位职工证明);
3.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4.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8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到汝州市煤山汽车站往西2公里石化加油站后方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州办事处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两套,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登记报名(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资料全部检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另需单独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统一到汝州市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如发现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行为,则取消该竞标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资格。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5.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15时30分;
5.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州办事处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汝州市水务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汝州市仓巷街117号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2018年 7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