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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范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范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范县发改委以范发改〔2018〕46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范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范县区内。
2.2建设规模:巩固提升涉及十二个乡镇232个行政村人口为21.57万人,(贫困户6853户、人口2.05万人);含管网延伸工程10个村,新增受益人口为0.9748万人(贫困户250户、人口365人);
2.3 总投资:约920万。
2.4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根据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付款。
2.5建设内容: 铺设供水管网,水表及入户配件,打配深水井;安装工程含:压力容器,潜水泵、配套消毒设备、信息化系统。
2.6招标范围:
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监理:本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管网安装工程(铺设供水管网207公里)
第二标段:打配深水井6眼,安装压力容器8台套,安装潜水泵31台套、安装配套消毒设备14台套、安装信息化系统1套等
第三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监理服务
2.8工期:
施工标段:70 日历天/标段,
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为经水利部发布全国水
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AAA级单位且在有效期内,需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查询并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为准。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并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须持证上岗,以上人员须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各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为准,网上查询到的公示并截图打印,网上查询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均不少于1项,不得重复;
(5)财务要求: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荣誉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良工程”、“优质工程”或“优秀施工”;获得“大禹奖”或“鲁班奖”;获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投标人需具有上述四项荣誉至少一项;
(7)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第三标段监理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 “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信用公开备案的企业(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至少完成一个(以合同日期为准)类似工程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类似工程指水利工程);
(5)财务要求: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本次报名一个投标人最多能报一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项目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8投标人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要求网上查询的以查询到的结果为准,网上查询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3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8年7月17日— 2018年7月23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另行通知。
4.4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因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报名,若同一标段同一投标人出现重复投标现象或同一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均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8日上午9: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
5.2招标文件每标段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开标时交纳)。
6.投标保证金
6.1第一、第二标段:陆万元 人民币/标段(¥60000.00元/标段);
第三标段:贰仟元(¥2000.00元)。
6.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6.3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范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行政监督部门:范县水利局
电 话:0393-5262321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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