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县紫薇镇团龙乡村旅游景点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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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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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印江县紫薇镇团龙乡村旅游景点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紫薇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7月25日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江分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永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羽雄 报价:2116302.34元 总分:97.61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鑫立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范昭才 报价:2117148.36元 总分:94.71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黔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周定礼 报价:2115251.25元 总分:91.71分
公示期: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30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15121629988)。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6日
工程项目:印江县紫薇镇团龙乡村旅游景点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紫薇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7月25日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江分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永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羽雄 报价:2116302.34元 总分:97.61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鑫立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范昭才 报价:2117148.36元 总分:94.71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黔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周定礼 报价:2115251.25元 总分:91.71分
公示期: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30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15121629988)。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