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咸阳湖管理处统一广场东西两侧玻璃顶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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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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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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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咸阳市咸阳湖管理处委托,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咸阳市咸阳湖管理处统一广场东西两侧玻璃顶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欢迎符合招标文件中企业资格要求,具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 一、竞争性谈判编号:XJC-2018025(J) 二、招标项目: 咸阳市咸阳湖管理处统一广场东西两侧玻璃顶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人名称:咸阳市咸阳湖管理处 地 址:秦都区渭滨公园内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点: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西路建设大厦11楼11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咸阳市咸阳湖管理处统一广场东西两侧玻璃顶改造工程(技术要求详见谈判磋商文件) 项目预算:144.6万元 七、标书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6日(上午9点-11点半,下午14点半-16点),标书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假日不售)。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西路建设大厦财务科(029-33370228) 八、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参与投标公司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项目需求能力及良好的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权,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资质要求。参与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九、磋商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7月31日 上午9:00 整(磋商文件密封自带到达开标地点) 十、谈判地点: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帝都酒店北侧)开标大厅 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