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子河流域(志丹片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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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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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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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志丹县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关于杏子河流域(志丹片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植被恢复及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子项目工程及监理”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志丹县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关于杏子河流域(志丹片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植被恢复及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子项目工程及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ZC2018-166 三、采购人名称:志丹县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 地址:志丹县中心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该项目共化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志丹县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关于杏子河流域(志丹片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植被恢复及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子项目工程(项目编号:ZC2018-166-1) 第二标段:志丹县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关于杏子河流域(志丹片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植被恢复及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子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编号:ZC2018-166-2)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第一标段328万元 、第二标段9.2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两个标段同时要求: 6.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并具备以下条件: 6.1.2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6.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1.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1.5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本项目报名前连续六个月的完税证明; 6.1.6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及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1.7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6.1.8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6.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一标段资格要求 6.2.1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6.2.2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6.3二标段资格要求 6.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6.3.2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日期: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6日(法定工作日 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3.售价:人民币300元/套,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9日15:00 2.开标时间:2018年8月9日15:00 3.开标地点: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延安火车站支行 账 号:61050168411100000234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
招标文件下载: 暂未提供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