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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清丰县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丰县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由濮财农开【2018】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清丰县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
2、招标编号:ZYGL20180713-DF011 ;
3、建设地址:清丰县大屯乡;
4、项目投资:约943.93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省、市财政资金;
6、建设内容:新打机井、机井配套、地埋管敷设、新建变压器台区、新建生产路、渠系建筑物;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
9、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新打机井、机井配套、地埋管敷设;
第二标段:地埋管敷设、新建变压器台区、新建生产路、渠系建筑物;
第三标段:监理;
10、工期:
第一、二标段:90日历天/标段;
第三标段:施工工期+保修期;
1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具有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6、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2年按现有年份计算);
7、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查询对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9、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单位最多可对两个施工标段进行报名(如报两个标段,报名时需分别密封两个封套递交),但只能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条件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按标段顺序取前舍后)。
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足2年按现有年份计算);
4、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查询对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出具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在袋口及易开口处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注: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须和报名时所递交的资料及开标现场提供资料的原件均保持一致(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下列资料:
第一、二标段: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职称)、劳动合同 ,五大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劳动合同,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2年按现有年份计算),业绩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信誉证明材料。 
第三标段: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劳动合同, 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2年按现有年份计算),业绩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信誉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报名材料(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密封)进行报名,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4、澄清答疑领取及招标控制价:将发布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请投标人自行查阅,未及时查阅者后果自负。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阳光大厦负一楼。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9时00分。
2、递交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陆万元;第二标段:陆万元;第三标段:壹仟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2、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3、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及时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电话
招标人:清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地址:清丰县朝阳路财政局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
2018年7月20日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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