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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镇江国控城市站点仪器设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于2018年7月21日就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镇江国控城市站点仪器设备,项目编号:ZJHX-(2018)竞磋商字第096号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镇江国控城市站点仪器设备;
 项目编号:ZJHX-(2018)竞磋商字第09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镇江市国控空气自动站超限仪器设备采购。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更换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总站气字[2017]559号)文件规定,国控城市站仪器设备由地方购置更新,原则上使用6年以上(含6年)或仪器性能下降不能满足监测技术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当更换。所有更换设备已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同意。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3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为136万元,主要为常规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第二标段为100万元,主要为颗粒物分析设备及辅助设备。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任一标段参与投标,也可以同时选择两个标段投标;但投标人同时选择两个标段投标的,只能按照开标顺序中其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最后报价超过标段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在镇江市政府采购网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7月21日上午9:30(星期六)
评审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管爱华、李艳肖、谢恺舟、傅伟峰、邱坚(采购人代表)
五、主要成交信息:
 5.1)标段一:
5.1.1)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祥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1.2)成交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北新路197号;
   5.1.3)成交金额: 135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元整)。
   5.2)交货期与验收
   5.2.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5.2.2)验收和安装要求:标段1中1-4项分析仪器验收和安装工作需严格按照《环境空气自动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严格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89号)设置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验收材料需包含验收报告、性能比对报告、仪器关键参数设置等相关材料。
5.3)付款方式:
5.3.1)签订合同后15天内支付项目货款30%。
5.3.2)交货结束,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单据齐全,无质量服务问题,在3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的65%;
5.3.3)余款在质保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5.4)标段二:
5.4.1)成交供应商名称:青岛绿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4.2)成交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山河路702室51号楼302;
5.4.3)成交金额: 982000元(大写玖拾捌万贰仟元整)。
5.5)交货期与验收
5.5.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5.5.2)验收和安装要求:标段2中1项分析仪器验收和安装工作需严格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严格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89号)设置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验收材料需包含验收报告、性能比对报告、仪器关键参数设置等相关材料。标段2中颗粒物验收比对单设备需一次提供5台同型号手工比对设备(手工比对设备流量为16.7L/min),并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比对报告。
5.6)付款方式
5.6.1)签订合同后15天内支付项目货款30%。
5.6.2)交货结束,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单据齐全,无质量服务问题,在3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的65%;
5.6.3)余款在质保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镇江市丁卯南纬一路扬帆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标准是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标段一:按预算金额*1.32%,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共计17843元(壹万柒仟捌佰肆拾叁元整)。
标段二:按预算金额*1.32%,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共计13119元(壹万叁仟壹佰壹拾玖元整)。
本公告公示期1天,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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