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新垛中心校初中行知楼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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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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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万元)
(万元)
计划工期
施工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兴化市新垛中心校初中行知楼维修改造工程
要求
2、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根据审计价结清余款。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应出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18年08月03日09时30分前一次性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网上银行或电汇支付至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从会员系统获取子帐号)。
6、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信用指标入围)
7、投标人应自行在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承诺书(最新缴费时间至投标截止日,需在近一年内,详见公告附件第一条2.7项规定)
9、其他: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吴工:18051855039。
2018年07月23日08时30分
至
2018年07月3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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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