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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园一期一标段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春新区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园一期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ZDGX-JLZB-F2018007   
     1、招标条件
    长春新区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长新发改字[2017]3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龙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园一期一标段监理。
2.2 项目概况:长春新区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园一期一标段占地面积约13万㎡,总建筑面积约54000㎡,共7个建筑物及室外工程,其中:联合厂房为钢结构单层多跨形式,单跨24米,建筑高度23.2米,建筑面积42144.34㎡;办公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跨7.2米,建筑高度26米,层高4.2/3.6米,建筑面积5288.91㎡;综合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跨7.5米建筑高度18.7米,层高4.5/3.2米,建筑面积4793.16㎡;其余四栋建筑为动力用房及3个门卫室;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电缆沟工程、挡墙围墙工程、道路及雨污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通讯外网工程、电力外网工程、采暖外网工程、给水消防外网工程等。
2.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招标范围:长春新区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园一期一标段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及建筑物以外的配套工程等全部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6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平安物流项目以西、丙二十九路以北、丙五十二路以南区域。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2.8监理周期:2018年8月30日(以合同签订为准)至2019年8月30日。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人的信誉情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应按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文件、吉建管〔2016〕30号及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9本次招标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须满足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建招〔2017〕8号文件和吉建招〔2017〕9号文件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1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外省企业有关备案证明材料;
      (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人的信誉情况)。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8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0楼东区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龙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星大厦22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24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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