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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园一期一标段施工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春新区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园一期一标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DGX-JLZB-F2018006
一.招标条件
长春新区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长新发改字[2017]3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龙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园一期一标段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长春新区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园一期一标段占地面积约13万㎡,总建筑面积约54000㎡,共7个建筑物及室外工程,其中:联合厂房为钢结构单层多跨形式,单跨24米,建筑高度23.2米,建筑面积42144.34㎡;办公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跨7.2米,建筑高度26米,层高4.2/3.6米,建筑面积5288.91㎡;综合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跨7.5米建筑高度18.7米,层高4.5/3.2米,建筑面积4793.16㎡;其余四栋建筑为动力用房及3个门卫室;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电缆沟工程、挡墙围墙工程、道路及雨污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通讯外网工程、电力外网工程、采暖外网工程、给水消防外网工程等。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6 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平安物流项目以西、丙二十九路以北、丙五十二路以南区域。
2.7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8月30日(以合同签订为准)至2019年8月30日。
2.8工程质量要求: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2.9最高投标限价:15309.700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监管与信用平台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和网页版“空闲”状态截图原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应按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文件、吉建管〔2016〕30号及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7本次招标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建招〔2017〕8号文件和吉建招〔2017〕9号文件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1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及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监管与信用平台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和网页版“空闲”状态截图原件;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
9、外省企业有关备案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整,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8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0楼东区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龙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星大厦22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24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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