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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燕子镇楠木村至桃山村移民道路工程监理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燕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鹤峰县燕子镇楠木村至桃山村移民道路工程监理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8— 127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燕子镇楠木村至桃山村移民道路工程监理
三、项目内容:
1、鹤峰县燕子镇楠木村至桃山村移民道路工程,全长13.56公里(其中主线起于溪弯,止于朱家台,全长7.051576公里;支线入户路共四条,分别是丁家屋场至杨家台1.78公里、芭蕉湾至喻家台0.416公里、邓家坪至任家坡1.645公里、罗井湾至大木岗2.687公里)。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主线路基宽度 5.25 米,路面宽度4.5米,支线宽度 4.5 米,路面宽度3.5米,总投资约1400万元,项目建设工期预计150天,服务期至上述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2、采购范围:施工监理服务。
3、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4、项目预算: 33万元(超出此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无违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书面承诺;
(二)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查;
(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提供证件原件审查
(四)至少派二名监理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员一名。总监理工程师需取得公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员必须取得监理员资格证;提供拟派人员证件原件审查;
(五)企业近2年内从事过类似施工监理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审查。
(六)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
六、领取询价文件
(一)文件领取时间: 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1日上午8:30 - 12:00时,下午
3:00 -6: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二)文件领取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产权交易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三)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投标人自领取询价文件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或QQ号)一直有效并时时关注,以保证往来函件(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领取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县政府采购务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递交投标文件:
(一)应递交的文件及递交方式: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有两人及以上的,需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予以明确人数及授权范围。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5》);
2、询价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
(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8月2日上午9:00至9:30分。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以上文件递交逾时恕不受理,供应商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询价,则视为同意并接受询价公告中的所有条款;不完全响应询价公告“七、递交响应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询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北京时间: 2018年8月2日上午9:30分。
2、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交易大厅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报价合理且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两份,用信封密封,供应商需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示保证金为6000元整。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2日上午9:3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用网银转帐的需注明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行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481
2、凡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落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退还所交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县专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周先生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鹤峰县燕子镇人民政府 覃先生            13451010101
                   
                                                鹤峰县政府采购务中心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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