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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2018年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沧州市2018年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市2018年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项目已由 献县行政审批局 以 献发改字【2018】29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河城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25万元,其他资金由政府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献县河城街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沧州市2018年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献县河城街镇伊庄村
      3、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对河城街镇伊庄村100户居民采用“太阳能光热+电”热风供暖,主要购置“太阳能光热+电”设备100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一个与招标内容相类似的业绩(如果有)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7-31 至 2018-08-06 ,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http://www.hebpr.cn/)“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发售,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8-22 09:30 ,地点为 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二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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