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办案取证设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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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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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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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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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办案取证设备
项目编号:LZZFCGZX(2018)3014(2)
中国·四川(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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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采购中心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3
第二章
谈判须知…………………………………………………………5
第三章
供应商和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1
第四章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材料…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2
第七章
评审方法…………………………………………………………47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4
第一章 谈判邀请
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办案取证设备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ZFCGZX(2018)3014(2)。
2.项目名称:办案取证设备。
3.采购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4.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采购预算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第四章)。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sichuan.gov.cn)和“信用泸州”网站(www.creditlz.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提供免费下载,请潜在供应商自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2日9:30前(北京时间)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获取谈判文件(不提供现场购买或邮寄等其他方式)。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谈判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栋2号楼4楼开标室。
九、谈判时间:2018年8月3日9:30(北京时间)。
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谈判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的“项目开标前状态”栏目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开标条件”,采购中心将不组织接收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带路8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栋2号楼4楼。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7月30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
4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5%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7 | 谈判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8 | 谈判保证金 | 一、谈判保证金的金额:8000元。 二、交款方式:以注册用户身份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使用供应商帐户通过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缴费链接自主选择相应银行,以网银方式或转帐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谈判保证金: 1.转款户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转款账号必须与供应商网上注册的银行账号一致。 2.凡已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三家金融机构之一开通企业网银的,可采用“网上银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 3.如果供应商未开通上述网银(或网上银行在线支付不成功),则可选择“网银或柜面转账”方式(根据央行规定,跨行转账业务在每个工作日下午5点后或法定节假日期间停止运行),严格按照系统提示的收款人账号信息进行转账(仅限本项目本子包有效)。 4.供应商完成谈判保证金的缴纳后,应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系统内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并将该回执带至谈判现场。如遇交费成功1小时后系统仍未显示“已交纳”信息等系统延迟情况,应在线及时查询付款进度并按提示联系技术人员作相应处理。 三、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8月2日9时30分,并以系统显示到账为准。 |
9 | 履约保证金 | 交款时间、方式及金额: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采购人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2 %)。 |
10 | 谈判文件咨询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11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采购股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栋2号楼4楼。 |
12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带路81号。 邮编:646000。 |
13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所有质疑均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回复,供应商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带路81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4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0)2522183。 地址:泸州市龙马大道77号6楼。 邮编:646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5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负责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备案。 |
16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XXX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谈判,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室内全彩LED。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权利,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竞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通知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竞标人和已经报名的竞标人应保持在开标时间前每日都需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采购中心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特殊情况除外)。
11.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即时予以发布,请竞竞标人及时查阅、下载。竞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回复采购中心,确认已收到该通知。发布公告2日后没有进行回复的视为已经收到相关的澄清或修改信息。竞标人不得以没有回复确认而拒绝接受澄清或修改通知。
11.3为使竞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竞标文件,采购中心可酌情推迟竞标的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并将具体变更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即时予以发布。
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多次澄清或修改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资格审查,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谈判。供应商应分别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后装订成册,缺少下列任何一项文件,供应商将承担其谈判无效的风险,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3.1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3.1.1封面(封面须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格式见“第八章”)。
13.1.2目录(每项目录内容均应标注页码)。
1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13.1.4报价函(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13.1.5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13.1.6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要求见“第四章”)。
13.1.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格性证明文件。
13.2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3.2.1封面(封面须标明“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格式见“第六章”)。
13.2.2目录(每项目录内容均应标注页码)。
13.2.3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
13.2.4报价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13.2.5商务应答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13.2.7
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3.3 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的其它应答和承诺。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谈判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成交通知书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供应商成交后,拒绝或放弃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可视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
23.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经龙马潭区财政局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款告知单一并送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便及时退款。
25.6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
33.2 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将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
33.3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支付程序为: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八、谈判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35.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35.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
(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7.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和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贰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2017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如为2018年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承诺函,承诺建立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公章)。
3.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证明复印件(如为2018年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承诺函,承诺要依法缴纳税收)(加盖公章)。
4.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复印件(如为2018年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承诺函,承诺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5.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材料(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加盖公章)。
6.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二、应当提供的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清单及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产品图片 | 参数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定制法台 | | 1、貼面:采用优质天然木皮贴面,厚度0.8MM。甲醛释放量0.3mg/L,2、基材:湖北“福人”或山东“贺友”中密度环保E1级纤维板,含水率9%,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抗弯力强,不易变形,通过国际握钉力测试1400N,甲醛释放量3mg/100g,密度850㎏/m³,符合国际E1级标准,3、封边:采用实木木皮封边,坚固耐用,防止因温差大的情况下使水分入侵,造成变形开裂,4、油漆:采用德国“IDOPA”或台湾“TAIHO”,五底三面工艺,优质五金件连接。 2、尺寸:长(定制)*宽880mm*高900mm | 米 | 12 |
2 | 定制书记员桌 | | 1、貼面:采用优质天然木皮贴面,厚度0.8MM。甲醛释放量0.3mg/L,2、基材:湖北“福人”或山东“贺友”中密度环保E1级纤维板,含水率9%,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抗弯力强,不易变形,通过国际握钉力测试1400N,甲醛释放量3mg/100g,密度850㎏/m³,符合国际E1级标准,3、封边:采用实木木皮封边,坚固耐用,防止因温差大的情况下使水分入侵,造成变形开裂,4、油漆:采用德国“IDOPA”或台湾“TAIHO”,五底三面工艺,优质五金件连接。 2、尺寸:长(定制)*宽800mm*高760mm | 米 | 6 |
3 | 定制当事人桌 | | 1、貼面:采用优质天然木皮贴面,厚度0.8MM。甲醛释放量0.3mg/L,2、基材:湖北“福人”或山东“贺友”中密度环保E1级纤维板,含水率9%,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抗弯力强,不易变形,通过国际握钉力测试1400N,甲醛释放量3mg/100g,密度850㎏/m³,符合国际E1级标准,3、封边:采用实木木皮封边,坚固耐用,防止因温差大的情况下使水分入侵,造成变形开裂,4、油漆:采用德国“IDOPA”或台湾“TAIHO”,五底三面工艺,优质五金件连接。 2、尺寸:长(定制)*宽700mm*高760mm | 米 | 14.4 |
4 | 定制发台配套椅1 | | 1. 全实木框架,座面和背面为牛皮,皮面经液态浸色及防潮、防污等工艺处理,光泽度好,透气性强,柔软且富于韧性,内衬高密度PU成型发泡海绵,根据人体工学原理设计,坐感舒适。 2. 尺寸:宽600mm*深680mm*高1700mm | 把 | 4 |
5 | 定制发台配套椅2 | | 1. 全实木框架,座面和背面为牛皮,皮面经液态浸色及防潮、防污等工艺处理,光泽度好,透气性强,柔软且富于韧性,内衬高密度PU成型发泡海绵,根据人体工学原理设计,坐感舒适。 2. 尺寸:宽600mm*深680mm*高1600mm | 把 | 8 |
6 | 取证桌配套椅 | | 1. 全实木框架,座面和背面为牛皮,皮面经液态浸色及防潮、防污等工艺处理,光泽度好,透气性强,柔软且富于韧性,内衬高密度PU成型发泡海绵,根据人体工学原理设计,坐感舒适。 2. 尺寸:宽550mm*深550mm*高1120mm | 把 | 4 |
7 | 当事人椅 | | 1. 全实木框架,座面和背面为牛皮,皮面经液态浸色及防潮、防污等工艺处理,光泽度好,透气性强,柔软且富于韧性,内衬高密度PU成型发泡海绵,根据人体工学原理设计,坐感舒适。 2. 尺寸:宽550mm*深550mm*高1120mm | 把 | 24 |
8 | 刑事犯人椅 | | 1. "木材前期应做防潮、抗菌、烘干处理;经烘干房烘全实木结构,干时其含水率应小于等于5%,正常情况下的含水率应小于等于8%,不能松动、脱落,棕眼平整,光亮润滑,木纹清晰,园眼刮平,无斑迹无窝腊,表面清洁美观,光洁度符合标样。每套成品颜色均匀一致。 采用优质天然木皮贴面,木皮厚度≥0.6mm,木皮纹理颜色一致,无结疤,无瑕疵,游离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甲醛释放量小于5mg/100g)。 油漆采用优质环保亚光聚酯环保漆,表面光滑柔和,无颗粒,无气泡,无渣点,颜色均匀,硬度高,符合GB18581-2001的环保标准,四道底漆,三道面漆,7道工序喷涂。 2.五金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五金配件紧密拼接,牢固,间隙细小且均匀,平整无毛刺,滑到推拉顺畅。 2. 尺寸:宽59mm*深500mm*高950mm | 把 | 4 |
9 | 定制隔断 | | 1、貼面:采用优质天然木皮贴面,厚度0.8MM。甲醛释放量0.3mg/L,2、基材:湖北“福人”或山东“贺友”中密度环保E1级纤维板,含水率9%,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抗弯力强,不易变形,通过国际握钉力测试1400N,甲醛释放量3mg/100g,密度850㎏/m³,符合国际E1级标准,3、封边:采用实木木皮封边,坚固耐用,防止因温差大的情况下使水分入侵,造成变形开裂,4、油漆:采用:德国“IDOPA”或台湾“TAIHO”,五底三面工艺,优质五金件连接。 2、尺寸:长(定制)*高900mm | 米 | 60 |
10 | 定制旁听区座椅 | | 1. 座高:465mm,后靠高:605mm,长:定制,厚度:30mm,扶手高:700mm,长:定制,厚度:30mm。 2.主腿长:520mm,宽:30mm,高:700mm 3.中腿长:520mm,宽:30mm,高:435mm 4.基材:采用E1环保中密度板、实木封边。游离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甲醛释放量小于5mg/100g)。木皮采用优质天然木皮贴面,木皮厚度≥0.6mm,木皮纹理颜色一致,无结疤,无瑕疵,游离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甲醛释放量小于5mg/100g)。油漆采用优质环保亚光聚酯环保漆,表面光滑柔和,无颗粒,无气泡,无渣点,颜色均匀,硬度高,符合GB18581-2001的环保标准,四道底漆,三道面漆,7道工序喷涂。五金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五金配件紧密拼接,牢固,间隙细小且均匀,平整无毛刺,滑到推拉顺畅。 | 组 | 24 |
11 | 定制条形桌 | | 1. 桌面采用优质防火板,材料须经过严格的杀菌、杀虫处理,干燥率低于9%含水率,保证光亮平整,耐磨耐压耐高温,可长期保持表面效果。脚架采用45*45壁厚1.2mm优质钢架喷塑处理。德国”海福乐“五金配件。 2. 尺寸:长(定制)*宽600mm*高750mm | 米 | 70 |
12 | 条形桌配套椅1 | | 1. 曲木椅设计依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曲木板采用1.5MM木皮捌层热压型,坐板宽度为430mm,板材承受压力达300KG,经过防潮、防腐、防虫处理;脚架采用φ19的烤漆钢管,钢管壁厚1.2MM,经酸洗、水洗、除油、防腐蚀及磷化处理,防锈蚀。颜色可选。采用气候箱法检测,成品游离甲醛释放量小于等于0.124mg/m3。 2. 尺寸:座宽455*座深500*靠背高940mm 投标时提供成品满足参数及尺寸要求的样品一把。 | 把 | 200 |
13 | 条形桌配套椅2 | | 1.椅壳:PP材料,颜色可选, 2.座面软包:海绵:高回弹切割聚氨酯泡沫塑料,软硬适中,不变形,表面优质面料包裹。 3.椅架:电镀脚架。 4.尺寸:坐高455mm,靠背高840mm,脚宽515mm,深530mm(如左图) 投标时提供成品满足参数及尺寸要求的样品一把。 | 把 | 8 |
14 | 办公桌 | | 1. 基材全部选用100%E国际环保材料标准,甲醛释放量小于1.5mg/L,符合GB18580--2001AAA国际国内环保标准,抗拉强度: ≥1200MPa ,平面握钉力: ≥1000N,吸水膨胀力:≤6%,耐磨、耐腐蚀、不易变形、不怕烟头灼烫等特点,五金配件:优质五金配件。;结合多功能一体走线盒,充分考虑使用的合理与便利性;配合三节道轨,缓冲门铰,高端、美观;框架连接方式,保证产品的扎实品质与功能部件的完美连接。 2. 尺寸:长1800mm*宽900mm*760mm | 张 | 15 |
15 | 双面办公桌 | | 1. 基材全部选用100%E国际环保材料标准,甲醛释放量小于1.5mg/L,符合GB18580--2001AAA国际国内环保标准,抗拉强度: ≥1200MPa ,平面握钉力: ≥1000N,吸水膨胀力:≤6%,耐磨、耐腐蚀、不易变形、不怕烟头灼烫等特点,五金配件:优质五金配件。;结合多功能一体走线盒,充分考虑使用的合理与便利性;配合三节道轨,缓冲门铰,高端、美观;框架连接方式,保证产品的扎实品质与功能部件的完美连接。 2. 尺寸:长1800mm*宽1200mm*高760mm | 张 | 20 |
16 | 文件柜 | | 1. 基材全部选用100%E国际环保材料标准,甲醛释放量小于1.5mg/L,符合GB18580--2001AAA国际国内环保标准,抗拉强度: ≥1200MPa ,平面握钉力: ≥1000N,吸水膨胀力:≤6%,耐磨、耐腐蚀、不易变形、不怕烟头灼烫等特点,优质五金配件,缓冲门铰,高端、美观;框架连接方式,保证产品的扎实品质与功能部件的完美连接。 2. 尺寸:长800mm*宽400mm*高2000mm | 组 | 15 |
17 | 办公椅 | | 1. 采用优质防火尼龙网面经防潮、防污等工艺处理,光泽度好,透气性强,柔软且富于韧性,弓形脚架,内衬高密度PU成型发泡海绵,根据人体工学原理设计,坐感舒适。 2. 尺寸:宽550mm*深500mm*高900mm | 把 | 20 |
18 | 汇报椅 | | 1. 面料:座面和背面为优质细纹头层牛皮,皮面经液态浸色及防潮、防污工艺处理,透气性强,柔软且富于韧性,厚度适中,光泽持久,海绵:高回弹切割“杜邦”或“锦江”聚氨酯泡沫塑料,软硬适中,不变形。配件:钢骨脚架,坚固耐用。 2. 尺寸:宽550mm*深500mm*高900mm | 把 | 20 |
19 | 沙发 | | ★1.面材:座面和背面为优质头层牛皮,皮面光泽好,透气性强,牛皮厚度为1.0mm手感良好。 内部材质:选用优质不助燃高密度成形海绵(密度55度)或不助燃环保成形泡棉,回弹力为50%; 成型框架:选用优质刨光实木木架,含水率低于10%,符合国家B级标准采用优质连接件予以加固; 油漆:选用优质环保油漆,实木表面经9道精心处理,表面兴亮平整,油漆无颗粒,漆膜硬度高,表面光滑明净,硬度达3H;质量工艺要求:木材干燥至低于10%的含水率以下,表面平整,油漆无颗粒、气泡、渣点,颜色均匀(木材自然除外),木材拼接紧密,线条均匀,转角过渡自然,实木封边,产品用五金连接件拼接后,整体显得紧密、间隙细小且均匀等。整体产品纹理、木材颜色基本相符,过渡自然。缝纫线线条间隙均匀、平整,线条流畅,转角顺畅,后背及底座饱满,富有弹性,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2.尺寸:长2050mm*宽900mm*高900mm | 个 | 15 |
19 | 室内全彩LED | | ★1.LED封装:2121金线封装,或LED封装灯珠与LED显示屏为同一品牌 2.水平可视角度:140度、垂直可视角度:120度; 3.亮度:≥2500cd/㎡; 4.像素点间距:≤2.5mm; 5.像素密度:249600Dots/㎡; 7.单元板尺寸:320*160mm; 8.最佳视距:≥3.0m; 9.衰减率(工作3年):≤15%; 10.刷新率:3840HZ; 11.灰度等级:13bit; 12.最大电流:6.94A; 13.平均功耗:≤260W/㎡; 14.平均无故障时间:≥1万小时; 15.使用寿命:≥10万小时; ★16.盲点率:小于万分之一 ★17.噪音低于65db(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8.LED显示屏生产厂家有CNAS机构出具的“垂直燃烧试验检验报告” (加盖鲜章) ★19.LED显示屏厂家或其集团公司企业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加盖生产厂商鲜章) | ㎡ | 16 |
20 | 开关电源 | | ★开关电源使用双备份功能即其中1台电源故障相近电源提供电力供应在输入电压100-240Vac间均可正常工作,(要求提供开关电源厂家证明资料,并提供UL,TUV,CCC,CE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鲜章) | 批 | 1 |
21 | 发送卡 | | 1.LED显示屏配备LED屏生产商家提供的信号控制器; 2.信号控制器配备数量须与该组LED高清显示屏尺寸及面积匹配,整体显示图像不少于像素点对点; 3.信号控制器动态支持任意组合分辨率点对点输出处理能力。 ★4.发送卡具有DVI信号双备份功能(厂家提供证明材料) 5.发送卡具有色度还原功能 | 张 | 2 |
22 | 接收卡 | | 1.单卡输出RGBR’数据16组,可扩展至32组; 2.单卡输出RGB数据20组; 3.单卡输出串行数据64组可扩展至128组; 4.单卡带载像素为256×128,200×200; 5.支持多模显示 ★6:支持3D模式 ★7:支持图像任意角度旋转 8支持配置文件回读; 9支持程序复制; 10支持温度监控. 11.支持网线通讯状态检测; 12.支持供电电压检测; 13支持绝大多数芯片高灰度高刷新; 14支持通用芯片和带电流增益芯片的低亮高灰模式; 15支持逐点亮色度校正,每颗灯都有亮色度校正系数; 16支持接收卡预存画面设置; | 张 | 26 |
23 | 中央视频处理器 | | 1. 具有完备的视频输入接口,专业BS架构,可通过百兆网口/WiFi/4G模块接入网络,进行云集群管理;最大带载面积230万点;最宽4096像素,最高1536像素,尺寸可灵活设置;自带储存,支持USB播放;全面兼容常规同步控制系统节目管理及显示屏配置方式。 2.提供无缝的快切和淡入淡出的切换效果,以增强并呈现专业品质的演示画面; 3.画中画的位置、大小等均可调节,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 4.画面稳定无闪烁、无扫描线、图像细腻、层次感好; 5.根据屏幕所用 LED 的不同特性,实施白平衡校准及色域匹配,确保真实色彩还原; 6.HDMI音频输入;外置独立音频输入; 8、音频输出 支持1/8″ (3.5mm)TRS插头输出 9、USB接口 USB2.0*存储128G可以通讯设备。 10、USB方口 调节显示屏参数,传输节目 11、HDMI输出 HDMI级联输出 12、HDMI输入 HDMI信号输入 13、千兆输出网口 输出信号到接收卡 百兆网口接入以太网 14、WiFi 2.4G/5G双频接入无线网络,提供Wifi热点 4G 接入广域网 15、GPS 精确定位、精 准定时、多屏同步 16、支持媒体播放类型 节目分区 支持节目窗口任意分区,支持窗口任意层叠,支持多节目页播放 视频格AVI,WMV,MPG,RM/RMVB,MOV,DAT,VOB,MP4,FLV等常见视频格式; 17、可支持多视频同时播放音频 MPEG-1 Layer III,AAC等 18、图片格式 支持bmp、jpg、png 等文字格式支持txt,rtf,word,ppt,excel等 19、文本显示 单行文本,静态文本,多行文本等 画面分割 4个视频窗口、多个图文、滚动字幕、LOGO、日期时间星期。实现自由分屏功能,不同区域显示不同内容。OSD支持 支持32bit真彩OSD,能显示在任意位置,支持视频/图文混合,能在视频上叠加图文,支持完全透明、不透明、半透等效果。RTC实时时钟实时时钟显示和管理 20、终端管理和自动控制通讯方式 LAN或者WiFi接入局域网,4G接入广域网 21、节目更新方式 U盘即插即播;管理终端无线发送管理 22、设备 PC、Android、iOS等智能终端设备 无线控制 亮度实时调整、开关显示屏显示、系统参数配置、节目播放控制、无线发送节目 定时播放 支持按照节目单方式进行播放 定时开、关机 通过管理系统可集中设置 | 台 | 1 |
24 | 配电柜 | | 满足屏体使用需求 (带避雷、漏电保护及逐级上电功能/分步上电、远程控制) | 台 | 1 |
25 | 外围装饰 | | 根据现场定制 | 项 | 1 |
26 | 钢结构 | | 40mm*40mm镀锌方管,满足承重要求 | ㎡ | 16 |
27 | 信息平台系统 | | 增加、修改、删除协作单位信息。 发布、修改中心的信息,支持HTML格式的编辑功能。 发布、修改中心的发展计划,支持HTML格式的编辑功能。 新闻类别管理 增加、修改、删除新闻类别。 更改类别顺序以确定新闻类别和专题在网站页面上出现的排序。 增加、修改、删除新闻。 新闻按发布时间排序,从发布日开始计算,在半月内的新闻出现“new”动画标记。 如果新闻条目太多,则显示“更多”的页面链接。 提供发布新闻功能,选择指定的样式,把新闻的内容生成静态页面。 通知管理 增加、修改、删除通知。 通知按发布时间排序。 通知分为“特急”,“紧急”,“普通”几个级别,这些级别要求在后面(不要求界面)的可维护性,对于“紧急”以上的级别要求醒目符号提示。 如果通知条目太多,则显示“更多”的页面链接。 提供发布通知功能,选择指定的样式,把通知的内容生成静态页面。 | 套 | 1 |
28 | 液晶交互式一体机 | | 屏规格 A规屏防护性能 外层防撞防眩光钢化玻璃 分辨率 1920×1080;84寸:3840×2160 亮度 >350cd/m2 (按SJ/T11348-2006测试) 可视角度 >176° 屏幕寿命 >60000小时 感应原理 红外感应识别 感应范围 4096×4096 定位精度 ≤2mm 扫描速度 180点/秒 触摸方式 手指或笔 通讯方式 USB传输(免驱) 抗干扰性能 不受环境光影响,当异物遮挡也不影响正常使用 计算机响应 系统可自动识别内外触摸通道并对其触控 触摸点数 在win7、win8操作系统下完全实现多点同时触控,Windows XP及以下系统仅支持单点触控;支持安卓系统触摸触控 视频 图像制式 PAL/SECAM, NTSC(Option) 频道数目 199个 图像功能 数字梳状滤波器、图像运动降噪、运动自适应梳状滤波 音频 喇叭类型 内置喇叭 声音制式 BG,DK,I,(M/N,L,L’,option) 输出功率 左+右 15W×2 声音功能 自动音量控制、音效模式 端口 端口类型 HDMI、电脑接口+音频输入、天线输入端子、S输入端子、Y.PB/CB.PR/CR分量、视频输入端子音频输入端子、多媒体USB接口、微型耳机输出端子、触摸接口 特色 功能 软中控 通过屏幕触摸切换任意信号通道,实现图像模式、通道切换、频道切换、亮度、音量、对比度调节。减少外围设备和布线耗材 安卓系统 双核处理器,内置存储,支持标准USB设备,配置 硬件 CPU: Intel i7;内存:8G;硬盘:500G;主板:集成;WIFI:无线;键鼠:无线系统 Windows 7 或 Windows 8端口 HDMI、电脑接口+音频输入、USB接口、微型耳机输出端子特色 电脑模块化设计,可独立插拔,无需外接电源线和数据线,方便维修和升级 | 台 | 2 |
29 | 车载取证主机 | | 车载录像机采用抽取式硬盘安装方式,支持双硬盘,最大支持单盘2T 具有实时监控、录像存储回放、报警联动等功能。;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证明。 需支持4 路网络视频信号,分辨率1920X 1080) 支持实时预览或切换预览画面,可同时显4路画面 网络图像延时不超过200ms;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证明。 自带USB 数据导出接口,自带风扇 支持7 路开关量输入、2 路开关量输出、1 路脉冲输入 具有2 个USB 接口,1 个RJ45 接口、1 个RS232 接口,1 个RS485 接口 视频输出信号接口: 1 路航空插头、1 个BNC 接口(经转接)、l 路VGA 接口支持录像存储,可记录发生时间、地点等,并可按通道名称、时间、文件类型进行查询,回放支持正常播放、快速慢速播放;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证明。 具备GPS/北斗定位功能,定位信息在录像资料中保存 具有无线模块,可通过3G 、4G 、WiFi 无线接入,并支持客户端浏览、参数配置等操作。 系统需支持对重要的数据能够进行备份 支持USB 升级、恢复设置、硬盘格式化、密码设置等 支持断电保护, 具有延时断电功能,支持语音对讲 | 台 | 1 |
30 | 车载取证监控 | | 1.具有200万像素CMOS传感器,最大分辨率1920x1080。 2.需具有20路取流路数能力,以满足更多用户同时在线访问摄像机视频。 3.在1920x1080@25fps码率设置为1MpbsRJ45输出下,清晰度不小于1000TVL。 4. ★需支持智能红外功能,红外灯开启时,可根据被摄物的距离自动调节红外光功率密度;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证明。 5.最低照度彩色:0.05lx,黑白:0.005lx,灰度等级不小于11级。 6.在丢包率设置为5%的网络环境下,可正常显示监控画面。 7.设备与客户端之间用100米网线进行传输,数据包丢包数不大于0.2%。 8.需具有黑白名单功能,其中白名单可添加不小于10个IP地址。 9. ★需具有区域遮盖、移动侦测、数字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防红外过曝、走廊模式、ROI感兴趣区域、SVC可伸缩编码、视频水印等功能。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证明。 10.支持越界入侵、区域入侵,并可联动报警上传、发送邮件、联动录像、辅助输出等多种报警触发方式,还支持音频异常侦测等功能。 11.可通过客户端软件或IE浏览器发起语音对讲,可实现双向语音对讲。 12.摄像机能够在-30~70摄氏度,湿度小于93%环境下稳定工作。 13.需同时支持DC12V和POE供电,且在不小于DC12V±25%范围内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 14. ★支持1个BNC模拟视频接口。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证明。 15.需支持本地SD卡存储,最大支持128G。 16.不低于IP66防尘防水和IK8防暴等级。 | 台 | 4 |
31 | 车载显示器 | | 19寸LED可折叠显示器 | 台 | 1 |
32 | 辅材 | | 包电源线、通讯网线(六类)、高清视频线,所有线材均符合国标 | 批 | 1 |
33 | 工程施工 | | 包含本次项目所有费用以,严格按国际相关标准施工 | 项 | 1 |
注:1、带“★”项参数不允许有负偏离。
2、家具产品中,条形桌配套椅1和条形桌配套椅2仅凭参数描述无法准确评估其质量、耐久度,需提供样品各一把,以便现场实际查看结构及质量。
3、上述设备中,LED显示屏及交互式一体机需要与法院现有诉讼服务大厅设备和系统对接,仅凭参数描述无法完全表述其真实效果,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带应标所对应产品样板(LED显示屏不低于5平方)及液晶交互式一体机,到单位对所有功能逐一演示,若不能达到投标要求,作虚假应标处理。
4、家具产品交货时需提供:带二维码可验证的家具检验检测报告,包括:办公桌、木质文件柜、木质椅、茶几、餐椅、职员椅、职员桌、办公椅、木质主席台椅。
二、商务要求:
1. LED屏及车载取证装备,施工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2. 家具产品,在合同签定后10天内交付并安装完成。
3. LED、交互式一体机、车载取证设备非人为损坏提供全免费质保2年;家具产品非人为损坏,质保期为8年,投标人承诺售后服务1小时内响应,重大活动必须有专人值守,负责设备稳定运行。
三、实物样品
4.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同时,应按要求提供条形桌配套椅1和条形桌配套椅2样品各一张,样品须与投标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包括质量等级、规格型号、产地、品牌)相一致,实物样品将作为评标、验收的重要依据。
5. 实物样品表面不得有如人员姓名、地名地址、公司徽标、联系电话、注册商标、公司公章等能识别、辨认竞标人的相关信息,否则,该竞标按无效竞标处理。
6. 实物样品存放地点在区交易中心小样品室,我中心将派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编号、登记。
7. 在竞标截止时间后,未按要求提供实物样品的作无效标处理。
8. 在确定成交人后,对成交人提交的实物样品进行确认并封存,以便在最终交货时对照验收。
9. 竞标人提交产品实物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须自行承担。未中标的竞标人提供的样品和小样(如有)应在评标结果宣布后取回,否则由采购方自行处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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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面格式(一)
资格性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LZZFCGZX(2018)XXXXX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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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封面格式(二)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LZZFCGZX(2018)XXXXX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采购编号:XXX)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情况(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详细通信地址:
说明: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联系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联系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五、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如果被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六、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工程。其中报价产品XXXX为进口产品。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X份,副本XX份,用于谈判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谈判,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的起算之日起 XXX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七、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万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XXX行业,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XXX万元,资产总额XXX万元,本公司为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XXX单位的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十、制造商家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XXX(制造商家名称)是在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XXX。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XXXX。
XXX(制造商家名称)授权XXX(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XXX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XXX项目第XXX包的报价,全权处理与该产品采购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采购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政府采购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报价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证明代理商有授权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若由国外制造厂家直接授权的,签字或盖章均可)
2.对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且可以在成交后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产品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文件没有明确注明需要提供授权书的采购项目,可以不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
十一、报价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
采购编号:
序号 | 包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采购文件要求 |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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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证明材料需为生产厂家或第三方出具的资料。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十二、商务应答表
第XX包
序号 | 包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 | | |
| | | |
| | | |
| | | |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十三、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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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十四、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 人员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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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人员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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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人员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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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9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确定原则:
(1)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取上述第 2 种确定方式。
3.2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取以下程序
3.2.1 谈判小组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3.2.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2.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3.2.5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4. 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并公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形。供应商需要知晓导致采购活动终止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采购单位。
4.2对于评审过程中采购活动终止的采购项目,谈判小组应当对谈判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5.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5.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5.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5.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5.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草案)
合同编号:LZZFCGZX(2018)3014(2)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资金来源(万元) | |||
预算内 | 预算外 | 自 筹 | 其 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 计算款额¥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编号后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