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通贤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一期)(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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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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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上杭县通贤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一期)
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上杭县通贤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一期) | 招标项目编号 | E3508230801100026 |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P138页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修改为“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 注: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若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有不一致时,以答疑纪要(一)为准。 (以下无内容) | |||
招 标 人:上杭县通贤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18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