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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三批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第十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沅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三批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沅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三批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已由沅发改行审字【2018】34号文件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涉农资金。招标人为沅陵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DTC2018-GC(NY)-51怀化
2.2 
项目名称:沅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三批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
2.3 
建设地点:沅陵县境内(涉及14个乡镇29个行政村)
2.4  规    模:项目概算投资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共分十个标段
第一标段:1858800.00元,第二标段:1876900.00元,第三标段:1455500.00元,第四标段:1215700.00元,第五标段:1278600.00元,第六标段:1348800.00元,第七标段:1240300.00元,第八标段:1097900.00元,第九标段:1086700.00元,第十标段:1247400.00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符合《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且近三年以来有从事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或者类似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土土地整理项目中基础设施工程管理经验,且已竣工并验收合格,并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做为证明文件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即2018年2月-2018年7月)。
3.4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禁止围标、串标、买卖投标人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3.5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关键岗位人员应具有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最多申请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城东支行
(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5.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登陆并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售后不退。
5.5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中标单位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必须按湘人社发【2016】24号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前预交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合同价款的2%),凭县劳动监察大队的相关证明签订合同。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后,施工单位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招标人核实后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评标办法
    根据《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的精神,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在上年度被沅陵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报经怀化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为优秀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且参与本次投标的执行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予以加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沅陵县财政局。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沅陵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沅陵县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大桥桥头世纪花园主楼C座1519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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