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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HCZFCG-18202珲春市环境保护局烟气综合分析仪设备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按照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珲春市公管中心拟对采购编号为hczfcg-18202的珲春市环境保护局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及智能交直流电源设备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服务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珲春市环境保护局
2、采购项目名称: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及智能交直流电源设备
3、  项目情况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说明:为适应新的要求更好的发挥环境监测对环境管理及环境执法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局拟购置一台准确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的烟气分析仪。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崂应3023型》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此仪器含有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因吉林市普优环保仪器有限公司为东北三省唯一指定代理商,所以我局在该公司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一台《崂应3023型》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及配套的《崂应9011J》智能交直流电源。
4、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
序号 系统名称 型号 数量
1 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 崂应3023型 1
2 智能交直流电源 崂应9011J 1
3      
4      
5      
6      
7      
8      
  预算金额:242,800.00元
5、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吉林市普优环保仪器有限公司
6、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5月31日起至2018年6月06日下午15时止。
7、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公章,下同)向本中心提交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务必在发送传真文件的同时,以快递方式或者当面交接的方式递交申请书原件,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4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以确保本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
8、超过上述第6条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4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的,将不予接受。
9、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报告珲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项目联系人:穆先生、金先生
电话:0433-7569927
财务:0433-7559927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编辑 /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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