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零星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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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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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零星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12018001287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7-27 14: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8-07-30 09:30到2018-08-03 17:00 | ||
标书售价(元) | 200 | ||
标书发售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1栋2单元703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8-20 10:30 | ||
开标时间 | 2018-08-20 10:30 | ||
投标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1栋2单元703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1栋2单元703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1栋2单元70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文件 | 附件 |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用途: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零星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对采购人管理的零星3111套保障性住房进行维护管理服务,并按照《成都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成房发【2010】59号、《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制度》成房发【2015】111号、《关于落实保障性住房相关管理要求的实施细则》(成住管【2014】17号、《保障性住房委托管理考评办法》成房发【2015】9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完成如下委托管理事项: (一)负责房屋承接查验,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对小区共有部位及公共租赁住房专有部位设施、设备的查验,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交产权单位、采购人、施工单位; 2、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跟踪整改进度; 3、整改完成后,按照《关于落实保障性住房相关管理要求的实施细则》成住管【2014】17号相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4、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房屋查验,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整改的所有工作。 5、办理共有设施设备、相关资料及门禁卡、电卡、气卡、钥匙的交接手续。 6、负责物业管理相关人员培训。 7、负责对公区存在问题,设计缺陷问题,安全隐患问题,后期管理需要增加设施提出整改意见。 (二)办理保障性住房入住和退出登记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办理入住登记手续时,查验并收取承租人租房合同、缴款票据、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2、采集承租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人员基本信息、影像资料等,填写《保障性住房住户基本情况调查表》,录入采购人指定的业务系统并分类整理;录入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在采购人指定的业务系统中予以变更; 3、每月按采购人要求的表格报送所管理房屋住户基本信息情况,并将该基本信息情况报送给保障性住房所在地社区、街道办、派出所等部门; 4、发放住户手册、房屋使用说明等资料; 5、发放房屋钥匙,协同承租人验收房屋设施设备,核实水、电、气读数; 6、承租人退房的,督促其办理退房手续,查验退房人身份,查验房屋设施设备、租金缴交等情况,填制《退房交接验收单》,收回房屋钥匙及其他资料,并将保障对象退房情况录入采购人指定的业务系统; 7、积极配合采购人办理保障性住房入住和退出登记的其它手续。 (三)负责保障性住房居住使用情况的现场巡查监管,具体要求如下: 1、制定周、月、季梯度巡查计划; 2、每季度巡查覆盖管理全部房屋; 3、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每月形成《月度巡查情况汇总报告》报给采购人; 4、每月开展对房屋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处置安全隐患,形成《月度房屋安全检查情况报告》报采购人; 5、每半年开展入户调查,收集保障对象收入变化、共同申请人等情况,分类整理失业、孤寡、残疾、低保等特殊人员基本情况,报采购人; 6、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中标人不定期开展排查、入户或走访调查工作; 7、对承租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出租、转租、转借、调换、空置、违规装修、改变房屋室内布局、改变房屋规划用途等违规使用行为进行及时排查,有违规使用行为立即制止、书面告知、记录谈话、通知整改,拒不整改的,调查取证并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处理。在相关情况处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回访并记录; 8、受理、记录、核查各种投诉举报,报告并积极协助采购人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在处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进行回访并记录; 9、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未配租房屋的巡查管理工作,发现违规占用、需要维修等情况的立即予以处理; 10、积极配合采购人对保障性住房居住使用情况的现场进行巡查监管。 (四)负责受托管理的所有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催)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指派专人在现场收取租金并录入采购人指定的业务系统(采购人将依据该系统内租金的录入收取情况作为每季度对投标人考核的依据)。 2、租金收(催)缴采用银行代扣和POS机交纳的方式,由受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督促承租人签订《委托扣款授权书》. (1)针对签订了《委托扣款授权书》的住户,采购人将在每月10号对租金进行第一次银行代扣收取当月租金。 (2)针对每月10号未银行代扣成功的住户,每月20号对其进行第二次银行代扣补扣租金。 (3)在对承租人租金进行银行代扣前,中标人必须严格核对代扣账单明细确保无误后,方可通知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银行代扣。 (4)pos机刷卡缴纳的承租户须在当月(最后两天除外)将租金交付至物业服务中心)。 (5)每月10号、20号未银行代扣成功的住户,可将租金交付至物业服务中心(只支持pos机刷卡缴纳)。 3、根据每日租金收(催)缴情况,制作当日租金缴款单和日记表,及时更新租金管理清册。制作当月欠费明细表、累计欠费明细表、欠租原因分析表、当月租金汇总单等表格,连同当月租金管理清册、入库清册,于下月第5个工作日前报采购人,同时与采购人财务科进行租金收缴对账和核销已用票据等等 |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 ||
备注 | 备案号:(2018)2522号,本项目采购预算资金171.41万元/年,服务期:3年;最高限价:空置房45.68元/套·月。财政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28-61882648。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