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人民医院办公电脑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民和县人民医院办公电脑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民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受 民和县人民医院 委托,拟对 民和县人民医院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民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972-8526409 |
竞争性谈判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下载招标文件)
民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 8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