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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龙镇柏沙路(亭南路至柏堂村委段)道路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化龙镇柏沙路(亭南路至柏堂村委段)道路改造工程
补充公告
 
化龙镇柏沙路(亭南路至柏堂村委段)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18-4108)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件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修改如下:
原文为: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一、项目管理机构能力(70分)
管理人员情况
12
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工程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备10年或以上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限以职称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得12分;
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工程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备10年以下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限以职称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得6分;
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工程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备10年或以上工程类专业的工程师职称(年限以职称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得3分,其他不得分。
10
项目副经理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得10分;
项目副经理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具备工程师职称得5分,其他不得分。
10
给排水工程师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工程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3年或以上“给水排水”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年限以职称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得10分;
给排水工程师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工程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3年以下“给水排水”专业的工程师以上级别职称(年限以职称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得5分,其他不得分。
10
电气工程师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具有所学专业为以下专业之一:“自动化”、“电气”、“电气技术”、“机电”专业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建筑电气施工”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得10分;
电气工程师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具有所学专业为以下专业之一:“自动化”、“电气”、“电气技术”、“机电”专业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建筑电气施工”专业的助理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得5分,其他不得分。
10
造价工程师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工程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得10分;(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注册证还需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页)
造价工程师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工程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具备工程师级别职称得5分,其他不得分。(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注册证还需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页)
2
安全负责人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持有岗位证,具备工程师职称得2分;
安全负责人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持有岗位证,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
2
质量员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持有岗位证,具备工程师职称得2分;
质量员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持有岗位证,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
2
施工员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持有岗位证,具备工程师职称得2分;
施工员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持有岗位证,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
2
资料员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持有岗位证,具备工程师职称得2分;
资料员必须是单位在编人员,持有岗位证,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资源调动能力
10
投标人安排单位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项目指挥长的,得10分;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二、企业资信(30分)
企业守合同重信用
6
(1)至2016年为止,投标人连续30年或以上获得省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6分;
(2)至2016年为止,投标人连续25年或以上,30年以下获得省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3分;
(3)至2016年为止,投标人连续15年或以上,25年以下获得省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1分;
企业纳税贡献情况
6
投标人近2年内累计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纳税总额排名在第1~3名得6分,第4~6名得3分,第7~9名得1分,其他名次不得分。
企业工程获奖情况
18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的施工项目曾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18分;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的施工项目曾获得省级奖项的,得9分;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施工项目曾获得市级奖项的,得3分;
合计(一+二)
100
 

1、企业守合同重信用:
省或市级“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信息,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系统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企业库系统网页信息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供核对(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打印件或网页信息打印件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不计分)。
2、企业纳税情况:
纳税情况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信息为准,须提交企业库纳税情况网页信息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供核对(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打印件或打印件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不计分)。
3、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职称证(上表中无职称要求的人员,则无须提供)、毕业证(上表中无学历要求的人员,则无须提供)、在投标人单位(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连续半年或以上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4、企业获奖: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国家级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项等奖项的。省级奖项指的是: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等奖项。市级奖项指的是:五羊杯、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等奖项。获奖资料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上传件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以发证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业绩的获奖证书上传件的打印页以供核对,提交上传件打印页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不一致的,以库内上传件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打印件不计分)。5、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6、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项目人员配备
25分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需符合以下标准:
1.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年限,得5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年限,得5分;
3.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市政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年限,得5分;
4.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2名、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全部为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注册造价师除外),得10分;
[需同时提供职称证书(注册造价师除外)、毕业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提供)、岗位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提供)、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师提供)、2018年1-6月份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原件备查。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为准。]

机械设备配备
20分
1.投标人至少配备自有在广州市可使用的切缝机1台、工程运输货车10台、清洗车4台、压路机1台、挖掘机3台、装载机3台的,得20分;
2.投标人至少配备自有在广州市可使用的切缝机1台、工程运输货车8台、清洗车3台、压路机1台、挖掘机1台、装载机2台的,得10分;
3.投标人至少配备自有在广州市可使用的切缝机1台、工程运输货车6台、清洗车2台、压路机1台、挖掘机1台、装载机1台的,得5分;
4.未达到以上至少配备标准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0分。
注:上述全部设备要求企业名下自有,机械设备附有发票复印件,证明文件必须清晰有效;其中专项作业等车辆还须提供年检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运输货车持有广州市交警支队颁发有效的市政工程专用货车通行证,且车牌号与车辆行驶证对应一致。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企业信誉
20分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1.企业连续25年或以上(必须包含2017年度)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20分;
2.企业连续15至24年(必须包含2017年度)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10分;
3.企业连续5至14年(必须包含2017年度)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5分;
4.其他的不得分。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提供“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复印件。]
20分
劳动关系信用:
企业2015年1月1日至今在地级市或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级中获得过AAA级的得20分;获得过AA级的得10分;获得过A级的得5分;其它不得分。
注:须提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15分
企业纳税信誉:
企业在2015年、2016、2017年度获得税务机关(国税或地税)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连续三年获得该荣誉的得15分;连续两年获得该荣誉的得10分;其中一年或不连续获得该荣誉的得5分。
其它不得分。
注: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合计(一+二+三)
100分
 

 
备注:
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投标人须提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年度次数排名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第一名年度次数相同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为第一名,下一名按第N+1名计算,依此类推)。
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二、本工程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项目负责人现场核对、开技术经济标时间现变更为:
1、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00时00分至2018年8月27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8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27日10时00分至2018年8月27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8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项目负责人现场核对时间:2018年8月27日11时00分至2018年8月27日12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8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开技术经济标时间:2018年8月28日9时35分至2018年8月28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8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注: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日    期:2018年 8月1日
 
附件:
化龙镇柏沙路(亭南路至柏堂村委段)道路改造工程补充公告(2018.7.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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