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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广播电视局县级台标准化建设项目需求方案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桓台县广播电视局县级台标准化建设项目需求方案公示
采 购 人:桓台县广播电视局
代理机构: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桓台县广播电视局县级台标准化建设项目
编制时间:2018年8月2日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本项目为桓台县广播电视局县级台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项目主要桓台县广播电视局高清虚拟演播室系统、播出系统改造、4G直播、媒资系统改造、远程监控等内容。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三、标的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为1个包,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注: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不应低于以上产品性能
四、交付要求
交付或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完毕,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调整交货时间,中标方不得因此增加任何费用。
交付或实施地点:桓台县广播局。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从保证采购人工作需要为出发点选择合适的产品,拟投标货物的质量性能应相当于或不低于上述“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中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所有产品的生产、制造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若所供产品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
供应商应免费提供满足设备安装、现场调试等所需要的各种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质保期:本项目整体质保3年及以上。本项目质保期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所有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保证环保、无毒。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供应商可承诺更优惠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做到7×24小时服务,上门服务,以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质保期满后,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只收取成本费用。
供应商应承诺全面负责各设备的维护工作,提供上门维修及终身维护服务,在接到采购人维修咨询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并解决;对于出现硬件故障,能够免费提供备件并在8小时内安装到位。
为保证设备正常工作,供应商应负责培训采购人操作人员,达到能完全熟悉并掌握维护技能,及时排除一般的设备故障。要求列出培训计划。
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相关辅材如未体现,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若各供应商在报价中没有列明且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的辅材及报价中未含或漏含的费用视为对采购人的让利,在以后合同执行中不予调整。
10、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以上所有项目清单中的数量仅供本次招标使用。中标供应商须在供货前,与采购人再次核实规格型号及数量后,按需求计划供货及安装,避免因规格要求或数量变动产生的风险,按本项目实际需求供货。
七、其他要求
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2、货物由中标供应商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质量保证期
   (1) 详见技术参数中具体要求,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八、公示期限: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5日
    九、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报告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8月5日下午17:00 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桓台县广播电视局
        地  址:桓台县兴桓路399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与北京路交汇处西南创业大厦9楼906
        联系人:修女士  许先生
        联系方式:0533-6120193  18560951746  18560951748   
        电子邮箱:zdglzb06@163.com
 
 
发 布 人: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8月2日
桓台县广播电视局标准化设备采购明细及参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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