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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示范区弱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项目号:18A0286),对涪陵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示范区弱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
(万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涪陵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示范区弱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弱电设备物资采购安装
1批
60.11
1.2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60.11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可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或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8月3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五)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8月16日北京时间9:00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16日北京时间9:30 时。
五、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项目开标时间为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即磋商保证金开标前应到账。
1、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    号:346170100100003649
2、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
账    号:0154016430000081
注: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报名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保证金退还参照《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办法》执行(网址:http://www.flggzy.cn/lbv3/n_newsdetail.aspx?VnVgmKzVM7kG2Gdffeq4xv7A3Dz6zdZU6cisImbSZ0s=)交易中心收到采购人退还委托函后自动退还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现场踏勘
投标人需独立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应踏勘服务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已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踏勘联系人)
手 
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三)交易中心服务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23)72240077
(五)询问和质疑相关问题:
1、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咨询或提出质疑并由采购人答复;对采购程序、采购结果及其他问题有异议的,向交易中心咨询或提出质疑并由交易中心答复。
2、质疑的受理:涉及采购人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采购人处;涉及交易中心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接件”处(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3、质疑函制作说明:质疑函应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要求制作(质疑函范本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政策法规”板块下载)
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质疑函,将可能影响质疑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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