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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的“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ZC530921201800055
(三)采购内容: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序号
目录编号
产品(项目)名称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交货地点/备注
1
 
中轴监护型救护车
详见询价文件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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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 
采购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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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预算价:人民币25万元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六)交货地点: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四)供应商需要在临沧市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点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能够保障日常维修保养及相关问题解决,并能保证24小时内有专业技术人员响应售后服务;
(五)本次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且需具有汽车生产或销售资格,并且具备汽车改装资质,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具有销售资格并提供厂家汽车生产或汽车改装资质等相关材料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七)供应商将本次采购的全部产品按采购人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后,协助使用单位按照规定的采购清单和有关标准,对全部所采购清单内的全部产品进行验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此采购项目,请申请人于2018年 8月 3日上午09:00时至2018年 8月7日下午17: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现场报名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询价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13208836779)。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请申请人于2018年8 月 3日至2018年 8 月 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外);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
5、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具有销售资格并提供厂家汽车生产或汽车改装资质等相关材料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6、网上报名回执单或截图(需显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和已报名字样);
7、需提供证明具有汽车生产或销售资格及具备汽车改装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8、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询价文件,提交原件的同时提交一套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详见询价公告),两者均成功报名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进行评审。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8月 13日 下 午15 时。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和现场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两者均递交成功后才能参与评审,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其投标不进行评审。现场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中心1号开标厅。网上递交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三)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递交报价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外);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
5、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具有销售资格并提供厂家汽车生产或汽车改装资质等相关材料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6、网上报名回执单或截图(需显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和已报名字样);
7、需提供证明具有汽车生产或销售资格及具备汽车改装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8、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六、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 8 月 12日下午  18时以前。
(二)金额:300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供应商在报名期间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退还给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0162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获取最新信息。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
联 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勐佑卫生院救护车采购公告.docx2018-08-03 08: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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